中國 AI 創辦人如何打造可出售的公司:從被擋下的 Meta-Manus 交易學到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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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6 年 4 月下旬,全球 AI 版圖見證了一宗震撼性的監管事件: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正式封殺 Meta 以 20 億美元收購 Manus 的交易;Manus 是一家由中國創業者創辦、備受矚目的自主 AI 智能體初創公司。交易不但被擋下,NDRC 還以國家安全為由下令撤銷,而高層據報亦被施加出境禁令。

這次衝擊波不單止關乎交易規模,而係關乎其結構

Manus 一直按教科書式的「新加坡洗白」劇本操作:把總部搬到新加坡、將高層員工遷出中國內地,並將公司實體架構設在離岸地區。多年來,法律顧問都同中國科技創辦人講,呢就係打造一間最終可以賣畀西方科技巨頭公司嘅標準做法。

NDRC 嘅裁決粉碎咗呢個幻想。它傳遞咗一個清晰訊息:只要核心技術、演算法或最初的人才庫源自中國,即使公司現時由新加坡控股公司持有,合法的離岸架構都已經無法再為公司擋住北京嘅監管觸及。

如果你係一位中國 AI 創辦人,今日要推出初創公司,終極目標係被美國或歐洲公司收購,那麼舊有劇本已經行不通。你需要了解新現實,以及要打造一門可出售的 AI 生意所需的極端措施。

點解 Manus 交易會被擋下

要制定策略,你首先要明白北京用咗啲乜嘢監管武器去阻止 Manus 收購案。

1. 出口管制目錄

中國維持一份動態更新嘅「禁止或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由商務部 MOFCOM 及科技部 MOST 管理)。近年來,呢份目錄被積極更新,納入數據處理、語音識別同核心人工智能演算法。

中國政府視乎一間公司核心 IP 由中國工程師開發而成之後,即使現時由一家新加坡控股公司持有,若轉移其擁有權都屬於受限制技術的「出口」。

2. 國家安全審查

NDRC 越來越常使用《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去審視跨境科技交易。AI 現時被視為關鍵戰略資產。將先進 AI 能力出售畀美國的「國家級冠軍」企業,例如 Meta,對北京嚟講已踩到地緣政治紅線。

3. 國籍的槓桿

公司架構只是法律虛構;創辦人係有血有肉的人。就算一間公司完全註冊於開曼群島、總部設在新加坡,只要創辦人同核心工程師持有中國護照,而且在中國內地有家人或資產,中國政府就擁有極大槓桿。Manus 案據報使用「出境禁令」(限制高層離境),正正突顯呢個冷酷現實。

法律現實:由第一天起徹底分離

如果你嘅目標係將公司以九位數估值賣畀美國科技巨頭,咁而家再嘗試建立一間混合式「中國-美國」或「中國-新加坡」AI 公司,基本上已經無法投資,亦無法出售。Meta、Google 或 Microsoft 呢類美國買家,唔會再冒住數十億美元嘅風險(以及 CFIUS 審查)去買一間可能隨時被北京下令撤銷架構嘅公司。

你必須喺創立之初就選定自己嘅生態系。如果你選擇美國退出路線,你就必須由第一天起實行「Clean Separation」策略。關鍵係,呢件事必須合法完成。 未經 MOFCOM 批准,就將現有、由中國開發的 AI 演算法或 IP 轉移到離岸地區,係違法,亦構成違反出口管制。唯一合規嘅方法係確保 IP 從一開始就唔屬於「中國」產生。

規則 1:不設中國內地業務(零例外)

你唔可以喺中國設立外商獨資企業(WFOE)。你唔可以喺深圳或北京設一個「高性價比」研發中心。你唔可以使用傳統的可變利益實體(VIE)架構。* 只要你核心模型代碼中有一行係由中國內地實體嘅員工寫出,你嘅公司就受中國出口管制約束。未經政府許可就將該代碼轉移到離岸地區,屬違法。

規則 2:離岸註冊與 IP 生成

你嘅公司必須註冊於美國(Delaware C-Corp)、英國或新加坡等司法管轄區,而且所有知識產權都必須由該非中國實體,在中國境外原生生成。你唔可以將你之前中國初創公司開發嘅演算法「轉讓」或「授權」到新嘅離岸實體,以繞過目錄限制。

規則 3:乾淨的股權結構表

唔好接受來自中國國家背景風投,或者甚至同政府關係密切嘅內地知名 VC 基金嘅融資。咁樣會令你嘅風險指數級上升。只接受國際基金的資本。美國買家會對你嘅 cap table 做極度嚴格的盡職調查;帶有中國政府背景嘅資金,會喺美國 CFIUS(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階段就令交易告吹,甚至遠未到北京介入之前已經死咗。

規則 4:數據主權

你嘅訓練數據好重要。唔好用中國內地專有數據集去訓練模型,而且要確保你嘅數據儲存同運算基礎設施(AWS、Google Cloud、Azure)實際地理位置都喺中國境外。將敏感中國數據輸出到境外去訓練模型,會違反《數據安全法》同《個人信息保護法》。

規則 5:創辦人的個人身份狀況

呢係最難面對嘅現實:你嘅中國護照,喺美國科技收購中係一項負債。 如果你係為咗賣畀美國公司而創業,取得永久居留權(理想情況下係公民身份),喺一個中立第三國或目標國家就至關重要。* 如果你係美國綠卡持有人或新加坡公民,北京對你本人施加直接法外壓力會困難得多。* 亦因此,投資移民計劃(例如美國 EB-5、葡萄牙黃金簽證,或者日本商務管理簽證)而家被視為有野心嘅中國 AI 創辦人嘅基礎商業工具,而唔只係生活方式選擇。

技術現實:點樣真正執行離岸註冊

「直接註冊一間 Delaware C-Corp」對美國人嚟講好簡單,但對居住喺中國內地嘅中國公民來說,技術上其實相當複雜。以下係 2026 年離岸註冊同合規嘅現實路徑。

1. 註冊平台

你唔需要飛去美國先可以註冊公司。Stripe AtlasClerky 呢類平台,容許外國創辦人完全線上成立 Delaware C-Corporation,費用低於 500 美元。* 替代方案:如果你正實際搬去東南亞,喺新加坡註冊一間 Pte. Ltd.(私人有限公司)會非常受美國買家同 VC 尊重。新加坡要求至少一名常駐董事,呢個問題可以透過聘請 nominee director 服務,或者成功申請新加坡 Employment Pass(EP)去解決。

2. 離岸銀行開戶門檻

呢個係最常見嘅失敗點。Delaware C-Corp 需要一個美國銀行帳戶去接收 VC 資金。傳統美國銀行(Chase、Bank of America)要求創辦人親身去分行辦理,並且通常要求美國社會安全號碼(SSN)。* 解決方案:MercuryBrex 之類金融科技平台專注科技初創,容許美國 C-Corp 嘅外國創辦人遙距開戶。不過,由於 KYC/AML 規則收緊,如果只以中國護照作為唯一最終實益擁有人(UBO)身份申請,將觸發更嚴格審查。若同持有美國/歐盟/新加坡居留身份的聯合創辦人合作,批核率會大幅提升。

3. SAFE 第 37 號文合規

如果你仍然係中國公民兼稅務居民,你唔可以只係合法地持有一家離岸開曼或 Delaware 公司嘅股份而唔通知政府。* 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SAFE)第 37 號文,中國居民必須喺離岸投資工具獲取任何外國 VC 資金之前完成登記。* 點解呢件事重要:如果你跳過第 37 號文登記,日後將收購款項匯返中國就屬違法。再者,美國買家(例如 Meta)會進行極嚴格的法律盡職調查。如果佢哋發現你唔符合第 37 號文要求,就會將你公司標記為喺中國仍有未解決法律責任,足以令收購告吹。

係咪只係政治太敏感,所以其實唔重要?

Manus 事件之後,唔少中國創辦人都會問:「如果地緣政治環境咁差,我嘅公司架構仲有冇用?北京反正都會照樣擋下,唔係咩?」

架構絕對重要,但它決定咗你要同邊個政府交鋒。

如果你用舊式「新加坡洗白」模式——研發留喺北京,但總部設喺新加坡——你就同時受中國同美國/新加坡法律約束。北京擁有法律管轄權(透過對北京研發實驗室嘅出口管制)去阻止出售。

如果你採用「Clean Separation」策略——喺加拿大同倫敦由開發人員建立 Delaware C-Corp,資金來自美國 VC,而你持有美國綠卡——中國對呢宗交易就冇法律管轄權。 佢哋無法阻止一間美國公司去買另一間美國公司。

喺「Clean Separation」情境下,中國剩返嘅唯一槓桿,只會係法外施壓(例如威脅仍然喺中國的家人)。雖然呢種風險對創辦人嚟講極之嚴重,必須認真衡量,但從嚴格的併購、公司法同買家盡職調查角度睇,乾淨公司係可出售嘅;而「新加坡洗白」公司則唔係。

艱難的選擇

Manus 收購告吹,標誌住一個時代結束。中國 AI 創辦人再都無法兩全其美——你唔可以一邊利用中國深厚而平價的工程人才庫,一邊再將呢些成果賣畀美國科技巨頭。

你必須選擇你嘅市場。如果你想打造一間中國 AI 巨頭,就喺中國建立,接受國內 VC 資金,並以喺上海或香港上市為目標。

如果你嘅夢想係賣畀 Meta、Apple 或 Google,你就要收拾行裝,取得離岸居留身份,並將公司完全建立喺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及法律管轄之外。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並不構成法律、財務或公司架構建議。圍繞 AI 及跨境併購的地緣政治法規變化極大。喺成立或設計你嘅科技初創公司之前,務必先諮詢兩地嘅專業法律顧問。

最後更新:2026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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