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隨售條款範本(複製、貼上並修改)

強制隨售權條款(示例):

若持有合夥企業、初創公司或有限公司至少 [75]% 股份的股東(包括任何董事或創辦人)同意向第三方出售股份,則他們可要求所有其他股東(包括少數股東及董事)以相同條款及每股相同價格,向同一買家出售其股份。

甚麼是強制隨售條款?

這是一項合同條款,允許大股東(通常是合夥、初創或有限公司的董事或創辦人)強制少數股東出售股份。
前提是特定多數股東同意出售。
這確保買家能在成立公司後收購100%股權,增加企業吸引力並避免阻礙交易。

誰需要它?為甚麼?

  • 最適用於:
    初創、合夥及有限公司的大股東、董事和創辦人,以確保能順利退出。


  • 若缺少的主要風險:
    少數股東或董事可能會阻止出售,從而降低公司價值,或嚇退買家。


  • 常見英國挑戰:
    若未寫入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您將無法強制少數股東出售股份。

在實際中如何運作

例子:
您是初創限責任公司的創辦人兼董事,持股 80%。
買家想收購整間公司,但持有 5% 股份的前員工拒絕出售。
有了此條款,您可以要求所有股東(包括董事和少數合夥人)以同等條件出售股份,確保交易順利完成。

常見陷阱與法律細節

  • 此條款必須寫入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才對合夥、初創或有限公司具約束力。

  • 觸發強制隨售的門檻通常是 75% 股權,但此比例亦可調高或調低。

  • 在糾紛或出售程序展開後才加入條款,可能會在英國法律下引致「不公平損害」指控。

常見問題

1. 此條款會否強制所有股東及董事隨售?
會的。若達到要求的多數股東同意出售,所有股東(包括董事和少數合夥人)必須按相同條件出售。

2. 我們可在公司成立後增設此條款嗎?
可以,但最好在討論出售前達成共識。
在糾紛期間加入此條款可能在法庭上受到挑戰。

3. 英國法律會否自動為初創或合夥企業提供此條款?
不會,必須明確寫入您的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中。

4. 強制隨售(Drag-along)與隨售權(Tag-along)有何分別?
強制隨售容許大股東強制所有人出售;
隨售權則讓少數股東在大股東出售時,能加入一同出售。

5. 少數股東或董事可否挑戰此條款?
可以。若條款使用不公,或在糾紛後才加入,他們可根據 2006 年公司法聲索不公平損害。

總結與實行步驟

  • 請檢視您的股東協議和公司章程是否包含強制隨售條款。
    這對初創、合夥或有限公司的董事、創辦人或大股東尤為重要。

  • 若缺少此條款,請在開始任何出售討論之前,協商將其寫入合約。

  • 您可使用上方的範本起步,並根據您公司的需求及架構進行適當修改。

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並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具體結果可能因您的個人情況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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