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 你而家要即刻做嘅三件事: 1. 喺下一次會面前搵專門家庭法事務律師 — 你可能符合免費法律援助資格,而且你需要一個代表、唔係代表地方當局嘅人 2. 未經律師先審閱,絕對唔好簽社會服務部任何文件 — 尤其係 Section 20 協議、「安全計劃」或「書面協議」。呢啲文件可以而且會被用嚟對付你 3. 自己記錄每一次會面、電話同家訪 — 講咗乜、邊個講、同意咗乜。社工會寫佢哋版本,你需要你自己嘅版本

我哋一開始就坦白同你講。如果你而家睇緊呢篇文,你多數係驚緊——而呢種恐懼完全有理由。呢個制度可以好殘酷,而你同地方當局之間嘅權力失衡係真實存在嘅。社工有資源、有法律支援、亦有制度權威。你而家懷孕、脆弱,而且好多時都係孤立無援。

先深呼吸。你而家感到壓力、焦慮同不知所措,完全正常。你而家嘅感受係對一個極之艱難處境嘅自然反應——唔代表你係一個差嘅父母。

但你要記住:社會服務部唔可以就咁拎走你嘅BB。 只有法庭先可以作出呢個決定。社工冇呢個權力——無論佢哋坐喺你客廳嗰陣感覺幾咁似有。雖然程序喺好多方面都對你不利,但你而家可以即刻做一啲具體、實際嘅事去加強你嘅位置同保護自己。好多好多同你情況一樣嘅媽媽,最後都成功保住自己嘅BB,建立穩定而充滿愛嘅家庭。呢件事可以有好結果——但你要準備好。

呢份指南唔會粉飾太平。佢會講你真正會遇到咩——包括啲令父母措手不及嘅手法——同埋你可以點應對。

黃金提示:每次都要將所有嘢寫低——無一例外

如果你只可以從成篇文章攞走一樣嘢,就係呢句:如果冇寫低,就等於冇發生過。 社工口頭承諾、口頭協議同口頭安撫,喺法庭上都冇用。你對會面內容嘅記憶,永遠都敵唔過社工打字寫成嘅個案筆記——除非你自己有書面記錄。

呢點好重要,因為說話會被扭曲。唔一定係故意,但呢種情況成日發生。你喺會面講一樣嘢;社工幾個鐘後先寫摘要,重點就可能變咗。措辭上少少改動,都可以大大改變意思。「母親承認其伴侶有暴力史」同「母親表示其伴侶五年前曾有一次事件,之後已完成課程」讀起嚟完全唔同。兩句都可能係講同一段對話。

冇書面記錄,你就可能被煤氣燈操控。會面上講過嘅承諾會被忘記。協議會被重新談判。你被告知會發生嘅事唔會發生——而且冇證據證明曾經講過。

每次會面、電話或家訪之後要做咩:

喺24小時內發一封跟進電郵。唔需要好正式或者帶敵意。以下係你可以直接用嘅例子:

同社工會面之後:

「親愛的 [姓名],

多謝你今日同我會面。我想確認我對我哋討論內容嘅理解:

  • 你確認產前評估會喺 [日期] 前完成

  • 我哋同意我會由 [日期] 開始參加 [課程名稱]

  • 你提到會同我嘅助產士討論 [X]

如果你對我哋對話嘅記憶同我唔同,請話我知。

此致敬禮, [你嘅姓名]」

電話中討論咗重要事項之後:

「親愛的 [姓名],

我想跟進一下今日較早前我哋嘅電話。你提到 [具體細節——例如「Section 20 協議而家唔係你哋打算推進嘅方案」或「你哋會建議採用 Child in Need 計劃,而唔係 Child Protection Conference」]。我想確保我理解正確。

如果我有任何理解錯誤,請話我知。

祝好, [你嘅姓名]」

如果會面中有人講咗令你擔心嘅說話:

「親愛的 [姓名],

我寫呢封信係想記錄喺 [日期] 嘅會面中,你講咗 [盡量接近原話]。我對此感到唔舒服,因為 [簡短原因]。我想確保呢件事有記錄在案。

此致敬禮, [你嘅姓名]」

呢啲電郵有三個作用:佢哋建立有時間戳嘅記錄、畀社工機會更正任何誤解,而且——如果佢哋唔回覆——你嘅版本就會成為無人挑戰嘅記錄。呢個好有力。

如果你喺電話上,冇辦法發電郵? 直接問:「你可唔可以用電郵發返我一個我哋啱啱達成共識嘅摘要?我想確保我完全理解正確。」呢個做法有禮、合理,而且好難拒絕。

冇人會講嘅現實:點解你唔可以依賴信任或口頭保證

喺講實際步驟之前,你要明白一個基本事實:唔好依賴社會服務部嘅信任或口頭保證。 呢個唔代表每個社工都係壞人——有啲真係想幫你。但佢哋嘅專業責任係對小朋友,而唔係對你。佢哋嘅工作係識別風險,而唔係確保你覺得舒服。佢哋當面同你講嘅嘢,未必同最後寫入報告嘅內容一致。

實際上即係咁:

  • 你喺會面講嘅任何嘢都可能入報告——而且未必會用你原本講法寫。社工會用自己嘅字眼總結對話,而呢啲總結好多時會將負面放大、正面縮細。你可能話:「我喺朋友生日飲咗一杯酒」,報告就可能寫成:「母親披露懷孕期間持續使用酒精。」

  • 書面協議同安全計劃會被包裝成「自願」同「支援性」,但如果你簽咗,而之後有任何一項條件做唔到——就算只係一次——呢件事就會變成你冇保護好BB嘅證據。法庭就係咁用。

  • 你會感受到一種內在壓力,要表現得合作。如果你拒絕配合,就會被話「敵對」同「唔合作」。如果你完全配合、講晒所有嘢,你嘅說話又會變成彈藥。冇法律指引之下,要喺中間取得平衡非常困難。

我哋知道呢啲內容讀落好可怕。但理解制度真正點運作,先可以令你喺制度之內有力量。知識唔係用嚟嚇你——而係用嚟保護你。

呢個正正就係點解你第一步——喺做任何其他事之前——應該先搵律師。唔係第一次會面之後。唔係你被邀請參與 PLO 之後。而家。

關於法律援助: 如果你正面對照顧程序或前程序(PLO),法律援助係毋須經濟審查——即係無論你收入幾多都符合資格。呢個會涵蓋專門家庭法事務律師嘅費用。至於較早階段嘅建議(正式程序前),法律援助就要經濟審查,所以資格取決於你家庭收入同儲蓄。如果你唔符合資格,像 Family Rights Group 呢類機構會提供免費建議,而好多律師亦提供免費初步諮詢。

如果你暫時搵唔到律師——例如事情進展好快,而你急需了解自己嘅權利——你可以將文件上載到 Caira(caira.app),並就你嘅情況提問。佢係為自己處理複雜法律程序嘅人士而設。佢唔可以取代律師,但可以幫你理解你面對緊咩、應該問咩問題、同埋要留意咩——尤其係時間緊迫嘅時候。

呢份指南係寫畀邊個?

每個情況都唔同,但恐懼係一樣。你可能會喺以下一個或多個情況入面認到自己——而呢度冇任何批判。重點係幫你準備好,面對社會服務部實際會睇緊咩、會推你做咩、同埋你應該點回應。

如果你之前曾經有小朋友被帶走

唔好粉飾。 如果你之前有小朋友被帶走,地方當局已經知道——產科記錄會連結,而產前評估會自動觸發。你會比其他任何群組受到更嚴格審視。呢個係一個難聽但真實嘅事實。

評估會集中睇一樣嘢:有咩改變咗? 而且佢哋唔係指最近。你上個月先開始嘅育兒課程,或者你見過兩次嘅治療師,都唔會有太大作用。佢哋想見到持續、長期嘅改變——係幾年,唔係幾星期。如果你只係喺發現自己懷孕之後先開始改變,地方當局可能會視之為反應式,而唔係真誠嘅改變。

真正算係改變證據嘅有:

  • 治療師或輔導員信件,顯示你已經持續參與一段長時間——理想上係喺你知道自己懷孕之前已經開始

  • 完成相關課程:育兒課程、家庭暴力認知、成癮康復,並有記錄嘅里程碑

  • 穩定、獨立嘅住屋——唔係臨時住宿,唔係借住朋友梳化

  • 清楚、誠實咁講返上次出事嘅原因,同埋你今次做咗啲咩唔同——呢啲要由你自己用自己嘅說話講出嚟,唔好推卸責任

地方當局會做而你要有心理準備嘅事:

  • 佢哋會聯絡你以前嘅社工,並調取你舊案卷

  • 佢哋會比較你而家講嘅嘢同上次記錄入面嘅內容

  • 如果有唔一致,佢哋會用嚟對付你

常見錯誤:
一聽到就防衛,或者冇具體證據就話「我已經改變咗」。社工日日都聽呢句。真正有分別嘅係長時間有文件證明嘅改變——唔係口講。

你唔係以前被帶走小朋友嗰陣嘅你。你而家睇緊呢篇文、做準備、同埋嘗試用唔同方式處理,已經顯示有啲嘢改變咗。但你要用文件證明呢點,唔可以只係自己感覺到。一步一步嚟。你唔需要一夜之間解決晒所有問題。

如果你伴侶有刑事紀錄或家庭暴力史

好多媽媽喺呢個位會突然被現實打中:如果社會服務部認為你伴侶有風險,佢哋唔只係想你監督接觸。大多數情況下,佢哋係想你完全結束段關係。 你話「我唔會留低BB同佢單獨一齊」通常都唔夠。地方當局通常嘅立場係:如果你選擇同一個佢哋認為有風險嘅人繼續一齊,就代表你未能將BB安全放喺關係之上。

呢個可能令你覺得極之唔公平——尤其係如果你伴侶真係已經改變咗。但實際運作就係咁。佢哋用嘅概念叫做「未能保護」:即係話你留喺一個有風險嘅人身邊,就等於冇保護你嘅小朋友,即使風險最終未必發生。

點解門檻咁低——「概率平衡」標準:
呢樣嘢好多父母都唔明,直到已經入咗制度先發現,然後就會措手不及。家庭法庭唔係刑事法庭。喺刑事法庭,控方必須證明「排除合理疑點」——門檻非常高。喺家庭法庭,標準係「概率平衡」——即係法官只需要相信某件事較大可能發生(基本上 51%)就可以作出裁定。

實際上對你影響好大。你伴侶唔需要對BB做過任何事。法庭只需要相信,根據佢過往行為、紀錄,或者警方同緩刑部門提供嘅資料,佢有可能構成風險,而且呢個可能性較大。即使佢從未被定罪,家庭暴力史都可能足以令法庭按概率平衡得出未來存在風險嘅結論。法庭判斷嘅係可能會發生咩,而唔係已經發生咩。

所以「但佢冇做過任何嘢」喺家庭程序入面唔係有效抗辯。法庭唔係問佢有冇做過——而係問佢有冇可能會做。如果佢嘅歷史顯示答案係「較大可能係有」,法庭就會採取行動保護BB。

現實中會係咁:

  • 社會服務部可能會向你提出書面協議,要求你伴侶離開家庭住所——或者要求你確認已經完全斷絕聯絡。

  • 如果你拒絕,佢哋好可能會升級到前程序(PLO)或者申請法庭命令。

  • 即使你伴侶完成咗施暴者課程,地方當局仍然可能主張根本風險未被消除——因為按概率平衡,過往行為仍然係預測指標。

  • DBS 背景審查同警方情報報告都會被調取——包括你伴侶可能冇同你講過嘅事。

困難嘅真相係,你可能要面對一個幾乎無法選擇嘅局面:你伴侶定係你嘅BB。好多處於呢個位置嘅媽媽都係咁形容。呢可能係成份指南入面最唔公平嘅一點,但如果假裝制度唔係咁運作,對你反而唔公平。

如果你喺呢個情況,請知道你唔係一個人覺得唔公平。的確唔公平。但理解法律標準——概率平衡——可以令你同律師一齊準備最強嘅回應,而唔係被一個好似無端端出現嘅決定打到措手不及。

有幫助嘅做法:

  • 如果你打算同伴侶繼續一齊,你嘅律師要即刻知道——佢可以建議點樣向法庭呈現呢件事,同埋挑戰地方當局嘅立場。

  • 如果你伴侶完成咗課程或計劃,攞齊每一張證書、每一封信、每一份有記錄嘅證據。

  • 如果你願意分開,收集分居證據——唔同地址、取消聯名戶口、家人證明分開咗嘅聲明。

  • 如果關係涉及對你嘅家庭暴力,聯絡 National DV Helpline(0808 2000 247)並記錄所有嘢

如果你正面對成癮問題

呢度最大嘅恐懼通常係:「如果我同助產士講我有用藥,佢哋會拎走我嘅BB。」實際上,向助產士披露物質使用唔會自動觸發帶走BB。但幾乎一定會轉介去社會服務部。呢個就係代價,你要有心理準備。

早期披露之所以重要,係因為唔披露會更差。如果你隱瞞用藥,而之後被揭發——例如喺醫院驗到陽性、健康訪視員觀察到、或者有人舉報你——敘事就會變成:「佢喺懷孕期間隱瞞用藥。」呢個比「佢有披露使用情況、參與治療、並努力穩定」傷害大得多。

有幫助嘅做法:

  • 喺BB出世前就參與成癮治療服務——藥物輔助治療(美沙酮、丁丙諾啡)對孕婦係安全而且屬標準護理

  • 同醫護團隊建立復康支援計劃:定期覆診、輔導、指定個案工作員、產後計劃

  • 提供參與證據:出席記錄、陰性測試結果、治療提供者信件

  • 對自己而家嘅位置要現實——冇人期望你即刻康復,但佢哋期望你有努力同誠實

重要警告:
一定要先攞醫療指引。呢個唔係意志力問題——而係醫療安全問題。

唔會有用嘅做法:

  • 隱瞞使用情況,希望唔會被揭發。

  • 喺預產期前一星期先開始治療,然後以為咁就夠

  • 同社會服務部講你已經戒咗,但其實未戒——佢哋可能會要求驗毒。

你而家面對緊一件極之困難、而且喺最艱難情況下發生嘅事。主動求助需要勇氣——係大多數人永遠唔會明白嘅勇氣。你要為呢點肯定自己。復康唔係直線上升,亦冇人期望完美。最重要係你前進嘅方向。

如果你有精神健康困難

我哋要講得非常清楚:有抑鬱、焦慮、躁鬱症、PTSD、人格障礙,或者任何其他精神健康狀況,唔代表你嘅BB會被帶走。真係唔代表。但制度未必總係咁感覺,而唔完全理解你狀況嘅社工,有時會喺報告入面寫啲令情況睇落比實際更差嘅內容。

地方當局真正關心嘅唔係診斷本身——而係你嘅狀況有冇被管理,同埋你有冇支援。未治療、冇用藥、冇支援而且有嚴重精神健康困難嘅媽媽,先會引起關注。相反,如果媽媽有參與圍產期精神健康服務、有 GP 同意嘅用藥計劃,而且身邊有人支援,情況就完全唔同。

有幫助嘅做法:

  • 轉介專科圍產期精神健康團隊——可經 GP 或助產士安排。

  • 書面支援計劃:邊個同你一齊住、如果你危機時點做、凌晨2點可以打畀邊個。

  • 持續同 GP 或精神科醫生跟進,包括藥物檢討。

  • 向 Mind 或 Birthrights 呢類機構尋求倡議支援——佢哋明白精神健康同制度。

可能出錯嘅地方:

  • 唔理解你狀況嘅社工寫咗份誇大風險嘅報告。呢種事真係會發生。每次都要用書面形式挑戰不準確內容

  • 會面時被要求講你「最差嘅日子」,而你誠實嘅答案冇上下文就被記錄。描述症狀時,永遠要加埋你點樣管理佢哋

  • 因為精神健康令你難以出門而錯過預約。如果你有困難,預先通知助產士或社工並改期,唔好直接唔出現

常見錯誤:
隱瞞症狀或者拒絕用藥,因為你以為會被用嚟對付你。其實相反。主動管理顯示你有洞察力同責任感。未經醫療指引就停藥,正正會製造地方當局用嚟對付你嘅敘事。

你唔係弱。你係喺養育一個人類嘅同時,處理緊一件極之艱難嘅事。全球有數以百萬計有精神健康狀況嘅媽媽,每日都養育住快樂健康嘅小朋友。你都可以係其中一個。唔好畀任何人——包括你自己腦海入面嗰把聲——話你唔得。

如果你係家庭暴力倖存者

Pregnant and Worried About Social Services? | Your Rights & What to Do 的說明卡:受保護議題、調整、證據。

如果你懷孕而且正逃離——或者仍然同——一個虐待你嘅伴侶一齊生活,制度可能會令你覺得雙重不公平。你係受害者,但你可能會被當成問題一部分。地方當局永遠都會問:呢位媽媽可唔可以保護BB免受傷害佢嘅人影響?

呢種框架極之不公。但理解佢,代表你可以為佢作準備。

有幫助嘅做法:

  • 分居證據:庇護所信件、非騷擾令、禁制令、唔同地址

  • MARAC 介入——顯示各機構正協調保護你

  • 家庭暴力支援服務參與——有文件證據

  • 為你同BB制定清晰、書面嘅安全計劃

如果你仍然同施虐者一齊:

  • 地方當局幾乎一定會主張「未能保護」

  • 你可能會被告知,如果你唔離開,佢哋就會申請法庭命令

  • 同社會服務部講你已經離開,但其實未離開,風險極高——佢哋會查證

你唔應該喺已經經歷咗咁多之後,仲要再證明自己。制度要求已經係受害者嘅情況下證明自己有保護能力,呢點本身就有嚴重缺陷。但理解佢點運作,可以令你有能力應對。你已經捱到而家。你都可以捱過呢關。

National Domestic Abuse Helpline — 0808 2000 247(免費、24/7、保密)

黃金規則:所有嘢都要寫低

我哋喺呢份指南開頭嘅黃金提示已經講過,但值得再講一次,因為呢個係你可以培養嘅最重要習慣:如果冇寫低,就等於冇發生過。

社工每次互動之後都會寫自己嘅個案筆記。呢啲筆記會變成官方記錄——法官會睇到嘅版本。如果你對事件嘅版本同佢哋唔同——而且好多時都係——社工嘅書面記錄就會贏。除非你有自己嘅記錄。

每次會面、電話或家訪之後:

  • 喺24小時內寫低講咗乜、邊個講、同埋幾時講——趁記憶仲新鮮

  • 記錄任何重要事項嘅原句——尤其係協議、承諾或決定

  • 如果你唔同意某樣嘢,記錄你有提出反對

  • 如果社工作出承諾(「我會喺星期五前同你助產士傾」),寫低佢並用書面跟進

  • 向社工發跟進電郵(見上面黃金提示部分嘅範本)

細字眼點解咁重要: 「母親同意結束關係」同「母親表示正考慮自己嘅選擇」之間差別極大。前者將你鎖定喺一個承諾;後者只係反映一段對話。如果社工筆記寫你「同意」咗,但你實際上只係話你會「諗下」,你嘅跟進電郵就係更正記錄嘅證據。

冇呢封電郵,你就可能被煤氣燈操控。你可能會被話你同意咗啲你根本冇同意嘅事。社工嘅口頭承諾——「我哋四星期後會檢討」、「我哋唔打算上庭」——可以無聲無息消失。你嘅書面記錄就係你嘅保險。

有咩唔好簽(未審閱前)

呢一節可能救到你。社會服務部會畀你文件簽——有時喺你廚房枱邊,有時喺會議室,有時喺醫院。佢哋會話呢啲係例行、支援性、符合BB最佳利益。有啲係,有啲唔係。

黃金規則:只要有可能,未經你冷靜閱讀同審閱之前,唔好簽任何嘢。 我哋講「只要有可能」,因為我哋知道有時情況會好急——社工可能喺醫院或者危機期間逼你即刻決定。即使喺呢啲時候,你都可以話:「我需要時間攞意見。」但如果你真係搵唔到律師,而又必須即時作決定,至少要逐字睇清楚、要求用簡單英文解釋,並自己記錄你簽咗咩同點解簽。

Section 20 自願協議

Section 20 協議係一種自願安排,將你嘅小朋友安置喺地方當局照顧之下——通常係寄養。





佢係咩

佢唔係咩

完全自願——冇人可以逼你簽

唔係法庭命令

你可以隨時撤回同意

你唔會失去父母責任

你撤回同意後,小朋友應該被送返

唔係用作長期安排

點解危險: 有啲地方當局會喺 Section 20 下將小朋友留低幾個月——甚至幾年——都唔上庭。咁樣佢哋就可以喺冇法庭監督之下控制你小朋友嘅安置。法庭已經強烈批評呢種做法,但仍然會發生。

關於撤回同意嘅重要細節: 理論上,你可以隨時撤回同意,而小朋友應該被送返。實際上,撤回可能會變成對抗。如果你撤回同意,地方當局可能會即刻申請緊急保護令或臨時照顧令,令小朋友繼續留喺照顧之下——即係件事會上法庭。呢唔代表你唔應該撤回同意(呢係你嘅法律權利),但你要準備好佢可能會升級,而唔係即刻解決。有律師帶住你處理呢件事係必需嘅。

施壓手法: 社工可能會話簽字「而家對BB最好」或者「如果你唔簽,我哋就要申請法庭命令」。呢個係想令簽字睇落係冇咁可怕嘅選擇。實際上,法庭命令有法官——一個獨立審視證據嘅人。Section 20 冇法官、冇聆訊、冇審查。

你應該點做: 只要有可能,唔好即場簽。話畀佢哋知你需要時間攞法律意見。如果佢哋話好急,你就話:「我明白,但我需要我嘅律師喺我簽之前審閱呢份文件。」如果佢哋改為申請法庭命令,至少有法官參與。如果你真係聯絡唔到律師,而且覺得自己冇選擇,就寫低日期、時間、你被告知咩、同埋點解你簽咗——然後盡快聯絡律師。

書面協議同安全計劃

呢啲睇落好無害。通常只係一份社會服務部期望你做嘅事清單:出席某啲預約、唔好將BB單獨留畀某個人、參與指定服務、喺指定時間接受家訪。

但現實係:

  • 佢哋冇法律約束力——你唔會因為違反合約而被告

  • 不過:如果你簽咗,而之後連一項條件都做唔到,呢個失敗會喺法庭上被當成你無法保護BB嘅證據

  • 社工有時會加入啲模糊或者唔切實際嘅條件。「母親會一直確保安全家居環境」聽落合理——但「安全」係咩意思?如果家訪時地上有個玩具,咁算唔算?

  • 一旦簽咗,文件就成為官方記錄一部分。你嘅簽名會被視為你接受晒所有條件

你應該點做:

  • 逐字閱讀。如果有任何唔清楚,要求用簡單英文解釋

  • 如果任何條件唔切實際,就講出嚟,並提出具體、可達成、可量度嘅替代方案

  • 如果你唔同意某項條件,要清楚提出你嘅疑慮——你可以要求修改,雖然要知道社工未必一定接受。最重要係你嘅反對有記錄在案

  • 如果修改被拒絕,要用書面記錄你唔同意邊啲條件同原因——呢份記錄之後可能好重要

  • 離開前要求一份最終簽署版本副本

  • 只要有可能,等律師審閱文件之後先簽

常見錯誤:
為咗「睇落合作」而簽晒所有嘢。呢個係最常見嘅陷阱之一。比起簽一份你做唔到嘅文件,提出對唔切實際條款嘅疑慮——即使社工睇落有啲唔耐煩——都好得多。違反協議會被視為違反承諾,並會被用嚟對付你。

理解「概率平衡」——點解呢點咁重要

呢個係家庭法庭制度入面最容易被誤解嘅部分之一,亦係令父母以為同刑事案件用同一套規則而出錯嘅地方。

喺刑事法庭,控方必須證明案件「排除合理疑點」——呢個門檻好高,大約係95%+ 確定性。家庭法庭完全唔同。佢哋係按「概率平衡」運作——即係法官只需要相信某件事較大可能發生就可以作出裁定。基本上係51%。

對你嚟講即係:

  • 地方當局唔需要證明你小朋友一定會受傷。佢哋只需要證明,按概率平衡,小朋友有可能面對重大傷害風險,而且呢個可能性較大

  • 指控唔需要達到刑事標準先算「證明」。如果法官按概率平衡相信某件事發生過——或者好可能會發生——咁就夠

  • 過往行為(物質使用、家庭暴力參與、之前小朋友被帶走)會被視為預測性證據。法庭可以根據可能會發生嘅事作決定,而唔只係根據已經發生嘅事

  • 即使冇硬性、具體嘅當前傷害證據,都可以作出對你不利嘅決定

所以準備、文件記錄同法律代表咁重要。你面對嘅係一個行動門檻比大多數人想像中低嘅制度。但同時亦代表,如果你有持續、有文件、有核實嘅改變證據,就可以將天秤扳返向你。相同標準可以對你不利,但如果你整理好證據,亦可以對你有利。

先深呼吸。知道制度點運作,已經贏咗一半。另一半就係採取行動——而呢份指南後面就係講呢樣嘢。

你嘅法律權利——用簡單英文講

社會服務部可以……

社會服務部唔可以……

進行產前評估

未經法庭命令或你同意就帶走你嘅BB

召開兒童保護會議

逼你簽 Section 20

向法庭申請緊急保護令

未經法庭命令就阻止你喺醫院見BB

同其他機構分享資料

決定你嘅分娩計劃——呢個由你助產士主導

要求你伴侶離開住所

阻止你餵母乳

寫關於你嘅報告

拒絕畀你睇或者挑戰呢啲報告

緊急保護令(EPO)

EPO 係一項法庭命令,只會喺BB面對即時重大傷害風險時使用。係法官決定——唔係社工。

  • 最長8日,可再延長7日

  • 你有權獲通知同法律代表

  • 你可以提出挑戰

警方保護(Section 46)

喺極端緊急情況下,警方可以將小朋友帶去保護,最長72小時——唔需要法庭命令。呢個做法好少見,而且只係暫時性,等社會服務部申請正式命令期間作過渡。

你嘅證據資料夾:要收集咩

將呢個當成你嘅盾牌。入面每份文件都保護你。每次冇帶呢個資料夾去見社會服務部,你都會變得脆弱。

  1. 治療/輔導信件——日期、參與時長、進展記錄

  2. 成癮康復證據——治療記錄、陰性測試結果、個案工作員信件

  3. GP 信件——健康狀況、藥物、精神健康管理

  4. 育兒課程證書——已完成或進行中

  5. 住屋證據——租約、水電單、BB 已準備空間嘅相片

  6. 品格推薦信——由真正認識你、會為你作證嘅人提供

  7. 家庭暴力支援證據——庇護所信件、法庭命令、MARAC 記錄

  8. 你嘅會面筆記——你自己對每次同社會服務部互動嘅書面記錄,連日期同時間

  9. 所有電郵副本——你同社工、助產士、律師之間發出同收到嘅所有內容

  10. 支援網絡計劃——邊個可以幫、幾時幫、點樣幫。要具體:「我媽媽住喺10分鐘路程外,已經同意每星期三晚幫手夜奶」

  11. BB 準備證據——嬰兒床、Moses 籃、汽車安全座椅、尿片、衫嘅相片

  12. 你簽過嘅所有文件副本——每份協議、每張表格、所有嘢

保護你同你BB嘅12個步驟

  1. 第一次會面前先搵律師——照顧程序同前程序嘅法律援助毋須經濟審查,所以無論收入幾多你都符合資格。至於較早期建議,就視乎你嘅經濟狀況——但好多律師都提供免費初步諮詢

  2. 盡早見助產士——早期登記顯示你有責任感,亦令你喺制度入面有一個盟友

  3. 誠實——但要小心——講真話,但用字要精準。唔好主動講啲冇人問你嘅資料

  4. 出席每一個預約——取消同缺席都會被記錄,並視為冇參與嘅證據

  5. 所有嘢都寫低——每次會面、每個電話、每次家訪都寫自己筆記。每條記錄都要有日期同時間

  6. 會面後發跟進電郵——「親愛的 [姓名],跟進今日會面,我想確認我哋討論咗 [X] 並同意咗 [Y]。」呢樣會建立一個之後無法否認嘅記錄

  7. 令你屋企安全同準備好——煙霧警報器、安全睡眠安排、BB用品擺好並可見

  8. 將你嘅支援網絡畫成紙本——邊個喺你身邊、佢哋可以做咩、幾時做

  9. 完成相關課程——育兒、嬰兒急救、成癮康復、情緒管理——視乎你情況而定

  10. 問下有冇助產陪伴員或倡議者——Doula UK 同 Doulas Without Borders 呢類機構會為處境困難嘅媽媽提供免費支援。能否使用可能視乎當地醫院政策,所以要提早查詢,並請助產士支持你嘅要求

  11. 收集你進展嘅證據——每張證書、每封信、每個陰性測試結果同 GP 正面記錄都放入你嘅資料夾

  12. 即時挑戰不準確內容——如果報告有錯,寫信畀社工同佢嘅主管更正。保留副本

醫院會發生咩事?

如果社會服務部有介入,你喺生產前應該已經有一份保障出生計劃。如果到第三孕期都冇人同你講過呢件事,直接問你助產士——你有權知道會發生咩事。

實際上你可以預期:

  • 醫院可能唔會出院畀BB,直到有一個同意嘅安全計劃。要明白延遲出院唔等於帶走BB——佢可以因為保障原因(例如等評估完成)或者純粹醫療原因(例如BB需要監察)而發生。延遲好多時係為咗確認計劃,而唔係要帶走BB

  • 社工可能會喺醫院出現,或者喺你生產後不久到達

  • 你嘅助產士係你嘅主責專業人員,應該作為你嘅倡議者——但要留意助產士都有保障責任,亦可能會同社會服務部分享資料

  • 你可以要求有分娩伴侶、助產陪伴員或家人陪你——呢個係你嘅選擇,不過喺某啲高風險情況下,當地醫院政策可能會有限制。要提早問你助產士,如有需要,請律師幫你爭取你嘅偏好

生產前你應該做咩:

  • 要求睇分娩計劃,並理解每一部分

  • 要求律師審閱分娩計劃

  • 問清楚病房入面邊個可以接觸你同BB

  • 如果計劃涉及BB即時進入寄養,呢件事發生前律師必須參與

去邊度搵幫助

你唔需要自己一個人諗清楚——亦唔應該咁做。去到呢個位,覺得不知所措完全正常。先深呼吸。由呢份指南揀一樣嘢,今日就做。只做一樣。暫時咁樣已經夠。

以下機構可以幫到你——但要留意有啲可能要等,或者名額有限,所以唔好只依賴單一支援來源。如果你搵唔到人接通,試下另一個機構,或者聯絡你當地嘅 Citizens Advice:

如果你急需幫助而又聯絡唔到律師: 將文件上載到 Caira(caira.app),可以快速了解你面對緊咩、你有咩權利、同埋應該問咩問題。佢係免費,專為自己處理制度嘅人士而設。

機構

佢哋做咩

點樣聯絡

Family Rights Group

免費、保密建議——你最應該先打嘅電話

frg.org.uk / 0808 801 0366

Birthrights

你喺產科護理入面嘅人權,包括社會服務部相關事宜

birthrights.org.uk

Pause

專為曾經有小朋友被帶走嘅女性提供支援

pause.org.uk

Mind

圍產期精神健康資源同權利

mind.org.uk

Tommy’s

懷孕期間精神健康——實用支援

tommys.org

Doula UK

為脆弱父母提供免費或資助助產陪伴支援

doula.org.uk

FRANK

保密藥物建議熱線

0300 123 6600

National DV Helpline

24/7 家庭暴力支援

0808 2000 247

常見問題

社會服務部可以喺BB出世時即刻帶走我嘅初生嬰兒嗎?

唔可以單方面咁做。只有法庭可以授權帶走。社會服務部必須取得你自願同意(Section 20),或者去家庭法庭申請命令——例如緊急保護令或臨時照顧令。法庭必須信納BB真係面對重大傷害風險。不過,醫院入面程序可以好快,所以生產前有律師參與非常重要。

有精神健康狀況係咪代表我會失去BB?

唔係。單靠診斷唔代表會被帶走。重點係你有冇管理好自己嘅狀況,同埋有冇支援。社會服務部擔心嘅係未受管理、未治療嘅病情——唔係一個有參與服務、並採取措施保持穩定嘅人。不過,要小心報告點樣描述你嘅症狀——永遠要加返你點樣管理佢哋嘅背景。

如果我之前有小朋友被帶走——今次呢個BB都會被帶走嗎?

唔會自動咁發生,但門檻會高啲。地方當局會做產前評估,重點係而家有咩真正唔同。佢哋想見到持續、長期嘅改變——唔係BB出世前幾星期表現好啲。即刻攞法律意見。呢個係最高風險情況,你由第一日開始就需要律師。

我應唔應該簽 Section 20 協議?

未經律師先審閱之前唔好簽。Section 20 係自願,但如果你唔明白後果就簽,可能令你小朋友喺地方當局照顧之下留得比預期長好多——而且冇法官監督。如果社會服務部用「唔係呢個就係法庭命令」嚟逼你簽,應該同你律師傾。法庭命令至少代表有法官審視案件。

我可以信任我嘅社工嗎?

唔好依賴信任或口頭保證。個別社工各有不同——有啲真係好支持你,甚至做多過份內事。但佢哋嘅專業責任係對小朋友,而唔係對你。你講嘅任何嘢都可能出現喺佢哋報告入面,而佢哋嘅筆記會成為官方記錄。永遠保留自己嘅書面筆記、發跟進電郵,並喺重要會面有律師在場。要誠實,但用字要精準——細微字眼可以改變結果。

如果我喺復康中——BB會被帶走嗎?

積極參與治療係你可以展示嘅最有力證據之一。社會服務部擔心嘅係未治療、未管理嘅成癮——唔係一個正努力改善嘅人。參與比完美更重要。但如果你話自己已經戒咗,而其實未戒,驗毒結果會即刻摧毀你嘅可信度。

我可以睇同挑戰評估報告嗎?

可以。你應該會收到任何報告嘅副本。如果入面有事實錯誤——而且好多時都有——就寫信畀社工同佢嘅團隊主管,逐點更正。如果佢哋拒絕修改報告,你嘅書面回應會同份報告一齊放入檔案。永遠唔好對不準確報告置之不理。

最後提醒

如果呢份指南令你覺得好大壓力,冇問題。你唔需要一次過做晒所有嘢。但如果你今日只做三件事,就做呢三樣:

  1. 所有嘢都寫低。 每次對話之後——無論係同社工、助產士、律師,定係任何人——都發跟進電郵,確認講咗咩同同意咗咩。呢個係你保護自己最重要嘅一件事。



  2. 搵律師。 照顧程序嘅法律援助毋須經濟審查——無論收入幾多你都符合資格。如果你暫時搵唔到律師,可以將文件上載到 Caira(unwildered.co.uk)並提問,獲取即時指引。



  3. 開始你嘅證據資料夾。 每封信、每張證書、每張你準備好屋企嘅相——放喺安全地方,並持續加入新資料。

你做得到。一步一步嚟。

如需相關指引,請參考我哋關於點樣對抗 section 47 社會服務部:每位父母都要知道嘅事嘅指南。

免責聲明: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唔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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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與 Ca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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