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出售條款範本(複製、貼上及調整)
甚麼是強制出售條款?
強制出售條款是一項合約條文,容許多數股東——通常是合夥、初創企業或有限公司中的董事或創辦人——在指定多數同意出售時,強制少數股東出售其股份。這可確保買方在公司成立後收購整間公司 100% 股權,使業務更具吸引力,並避免少數股東拖延。
誰需要它,為甚麼?
最適合:希望確保順利退出的初創企業、合夥及有限公司中的多數股東、董事及創辦人。
如缺少的主要風險:少數股東或董事可能阻撓出售,降低公司價值或嚇退買家。
英國常見挑戰:如未納入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你便不能強制少數股東出售。
實際運作方式
例子:
你是某間有限公司初創企業的創辦人兼董事,持有 80% 股份。買方希望收購整間公司,但一名持有 5% 股份的前僱員拒絕出售。透過強制出售條款,你可要求所有股東——包括董事及少數合夥人——按相同條款出售其股份,確保交易完成。
常見陷阱及法律細節

該條款必須載於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方可對任何合夥、初創企業或有限公司具可執行性。
觸發強制出售的門檻通常為 75%,但可設得更高或更低。
在爭議或出售程序開始後才加入強制出售條款,可能引致英國法律下的「不公平損害」申索。
常見問題
1. 強制出售條款是否可迫使所有股東及董事出售?
可以,如所需多數同意出售,所有股東——包括董事及少數合夥人——都必須按相同條款出售。
2. 公司成立後,可否在合夥或有限公司加入強制出售條款?
可以,但最好在任何出售討論前先達成協議。如在爭議期間加入,可能在法庭受到質疑。
3. 英國法律對初創企業或合夥是否自動設有強制出售條款?
沒有,必須寫入你的股東協議或公司章程。
4. 強制出售與隨售有甚麼分別?
強制出售讓多數股東強制出售;隨售則讓少數股東在多數股東出售時一同出售。
5. 少數股東或董事可否挑戰強制出售條款?
可以,如條款使用不公平或在爭議後加入,他們可根據《2006年公司法》提出不公平損害申索。
摘要/行動步驟
檢視你的股東協議及公司章程是否載有強制出售條款,尤其你是初創企業、合夥或有限公司的董事、創辦人或多數股東時。
如欠缺,應在任何出售討論前商討加入。
以上範本可作起點,但應按你公司的需要及架構作出調整。
免責聲明:本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意見。結果可能因你的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