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必一定需要複雜的生前信託去保障家庭居所。只要作出一些簡單規劃,便可為摯愛提供保障與彈性——而無需承受複雜安排帶來的壓力與開支。以下我們會探討可行的實務方案、運作方式,以及應避免的陷阱。
為家庭保障作簡單架構安排
第一步是檢視你如何持有物業。大多數夫婦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即一方離世後,整個物業會自動轉予生存者。不過,改為「分權共有」則代表每人持有明確份額——通常是 50/50。這樣你便可在遺囑中決定自己那部分會如何處理,而不是自動轉移。
一個常見做法是以遺囑設立終身權益(物業保障)信託。運作方式如下:在首位身故者離世後,其所持有的物業份額會在信託下為生存配偶的有生之年而持有。生存者可繼續居於該物業,但已故者的份額則受保障,留給子女或其他指定受益人。這種安排有助防範再婚或新遺囑把遺產轉移至其他地方的風險。
為令安排更順暢,應加入清晰的意願信,以及賦予遺囑執行人和受託人的實務權力。這有助日後管理人理解你的意圖,並在無需不必要障礙下處理物業。
護理費迷思與資產剝奪
不少人擔心物業會被護理費吞噬,因此考慮在生前把物業送出。不過,若刻意轉讓物業以避免護理費,地方當局可將其視為「資產剝奪」而提出質疑。並不存在固定的安全時限——只要轉讓的意圖是為了避開護理費,即使多年後,該轉讓仍可被忽略。
與其冒險作出生前轉讓,不如集中於穩健的遺囑及合理的持有架構。這些做法較不容易受到質疑,亦能真正為家人提供保障。

例子:實務上如何運作
假設一對已婚夫婦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各自持有 50% 份額。他們的遺囑設有終身權益信託。當首位配偶離世後,其一半份額會在信託下為生存者的有生之年而持有。生存配偶可在該物業居住,只要他們願意即可,但已故者的份額則被劃定,留給子女。這意味著,即使生存者再婚或更改遺囑,一半物業仍可為下一代保留。
可採取的實務步驟
檢查物業業權:如你們是聯權共有,可考慮分割聯權共有,改為分權共有。
更新遺囑:加入終身權益信託,並為遺囑執行人及受託人提供清晰指示。
撰寫意願信:說明你的意圖,以及管理物業的任何實務事項。
避免生前轉讓:不要急於把物業送出,因為這在稅務及護理評估上都可能適得其反。
重點提示
先從業權及遺囑規劃入手。像分割聯權共有及在遺囑中加入終身權益信託等簡單步驟,已可為你的家居及家庭未來提供強而有力的保障。避免倉促作出生前轉讓——這些做法風險高,對護理費規劃往往亦不奏效。只要文件清晰、架構合理,便可為你所關心的人帶來安心與保障。
免責聲明: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意見。每個遺產情況都不同,結果取決於你的具體情況。請花時間熟悉相關規則,並保持文件資料更新。
如需更多詳情,我們的 殘疾信託基金——英國家庭如何保障及支援摯愛 可能有幫助。
你亦可參考 當你的家居置於信託中時如何縮小居所規模:終身權益信託與酌情信託。
如涉及相關問題,請參閱 人壽保險信託:保障人壽保險賠償免受稅務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