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概會想,法院是否曾經會命令一些並非 50/50 分配的安排。也許你在婚姻中帶入了可觀財富,預期自己會是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或者認為你的情況足以支持更大份額。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關於英格蘭及威爾斯法院如何處理不平均的資產分配——以及如果你認為 70/30 分配適合你的個案,你可以怎樣做。
為何有人會想要 70/30 分配?
人們經常尋求 70/30 分配,原因包括:
他們在結婚前已擁有大量資產,並想保護它們。
他們預期自己會是子女的主要照顧者,並需要更多資源去提供穩定的家居環境。
他們認為自己的財務或非財務貢獻遠比對方大。
婚姻維持時間很短,他們想保留自己原本帶入的資產。
有健康問題、殘疾或未來需要,令他們需要額外保障。
他們認為對方的行為應該影響結果(雖然這種情況很少)。
法院如何決定資產如何分配?
法院通常以平均分配作為起點,但這並不是硬性規則。《1973年婚姻訴訟法》第 25 條列出法院必須考慮的因素:
任何子女的福祉及需要(這是首要考慮)。
雙方各自的財務需要、責任及義務。
婚姻期間的生活水平。
雙方的年齡及婚姻持續時間。
任何身體或精神上的殘疾。
雙方已作出或可能作出的貢獻(財務及非財務)。
如不理會雙方的行為會不公平,則可考慮其行為(只會在極例外情況下)。
因離婚而失去的任何利益價值。
法院會考慮所有情況,目標是達致公平。
甚麼時候會出現不平均分配?
70/30 分配並不常見,但並非不可能。以下是法院可能偏離平均分配的一些情況:
短期婚姻:如果婚姻很短,而且沒有子女,法院可能會容許各自保留自己帶入的資產,尤其是在資產一直分開處理的情況下。
婚前及非婚姻資產:婚前取得的資產、繼承或饋贈,如沒有與共同資產混合,可能會被排除在「婚姻資產池」之外。
壓倒性的需要:如果一方將會是數名子女的唯一照顧者,或有重大的健康需要,法院可能會判給較大份額以滿足這些需要。
重大貢獻:在極少數情況下,如一方的貢獻(財務或其他方面)屬非比尋常,這可能足以支持偏離平均分配。
行為:只有在「明顯而嚴重」的行為(例如欺詐或嚴重財務不當行為)情況下,法院才會把它視為調整分配比例的理由。
最新案例法(見 Standish v Standish [2024] EWCA Civ 567)確認,共享原則主要適用於婚姻期間產生的資產,而非婚姻財產只有在有限情況下才會納入共享原則。
要爭取 70/30 分配,你需要甚麼證據?
如果你認為 70/30 分配合理,你需要提供清晰證據:
資產清單,顯示哪些是在婚前擁有、哪些是在婚姻期間取得,以及哪些屬非婚姻資產。
貢獻證明(例如:繼承文件、商業紀錄、打理家務或照顧子女的證據)。
詳細的需要評估,尤其是如果你是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或有健康問題。
任何與行為有關的相關證據,雖然這通常不會是決定性因素。
自行代表當事人的實用步驟
準備完整資產清單:列出所有資產、何時及如何取得,以及是否一直獨立保留。
收集證據:蒐集顯示婚前擁有、繼承或饋贈的文件。
評估需要:準備一份預算,列出你和任何子女的需要,包括住房、教育及照顧開支。
考慮協商:如果你和前配偶可就不平均分配達成協議,你可以向法院提交同意命令。法官只會在認為公平且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情況下批准。
保持現實:法院只會在有清晰理據時才偏離平均分配。大多數案件都以 50/50 作起點,而證明為何其他分配更公平的責任在你身上。
風險與現實
法院對不平均分配會保持審慎。你必須證明你的個案為何不同。
一旦作出財務命令,要更改是非常困難的,除非有新證據或情況有重大變化。
如果你同意以 70/30 的方式達成和解,法院仍會審視,確保它公平。
例子及案例法
在 Standish v Standish [2024] EWCA Civ 567 一案中,法院討論了何時非婚姻資產可納入共享原則,並強調公平是關鍵測試。
在其他案件中,法院曾向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或一方需要極度迫切的情況,判給較大份額。
結論
離婚中作 70/30 的資產分配是有可能的,但只會在特定情況下出現。法院最主要關注的是公平,而子女的需要則是首要優先。如果你認為自己應該分得多於一半,請準備好提供清晰證據和充分理據。花時間整理、把一切文件都記錄下來,並記住:結果將取決於你的獨特情況,以及你向法院提交的證據。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資訊用途,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意見。結果可能因個人情況及向法院提交的證據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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