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同 Caira 傾 24/7,獲取有關印花稅及你由香港購入英國物業之稅務規劃的即時解答 — 上載你的買賣協議及 BN(O) 文件,以了解你的 SDLT 責任、MPF 提取時機,以及 2% 附加稅退款選項。
快速答案:
香港買家購入英國住宅物業,通常要支付三層印花稅(標準 SDLT + 3% 額外住宅稅 + 2% 非居民附加稅),而且在成交前要就三個時機問題作決定:何時出售香港物業、何時提取 MPF,以及何時成為英國稅務居民。次序做對,你可以申請退回 2% 非居民附加稅,某些情況下甚至可退回 3%。次序做錯,於 100 萬英鎊的交易上,你可能會向 HMRC 多付 2 萬至 4 萬英鎊。
三個重點
2% 非居民附加稅可退回,前提是你在成交日前最多 12 個月開始、並於成交日後最多 12 個月結束的任何連續 365 日期間內,在英國逗留滿 183 日。如你正透過 BN(O) 簽證移居,盡量將成交安排在你已在英國逗留 183 日之後,以避免先行支付附加稅。
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之前提取 MPF。 一旦你根據法定居住測試(SRT)成為英國居民,你在該日期之後的香港退休金增值,可能要在英國課稅。受託人拒絕(HSBC、Hang Seng、Manulife)仍然常見 — 應先在香港開始溝通,而不是到倫敦才處理。
不要以 BVI 或香港公司名義購買。 以「非自然人」名義購入超過 50 萬英鎊的住宅物業,會被徵收劃一 15% SDLT 及每年 ATED,而英國遺產稅 40% 仍然適用於相關英國物業。
各項因素(淺白解釋)
標準 SDLT、3% 額外住宅稅,以及 2% 非居民附加稅,都會疊加於英格蘭及北愛爾蘭同一宗住宅物業交易上。蘇格蘭(LBTT)及威爾斯(LTT)則有獨立制度。
非居民測試會看你在成交日期前 12 個月內是否在英國逗留至少 183 日。聯名購入時,如任何買家屬非居民,2% 會適用於整個成交價。
3% HRAD 會在成交日完結時,如你或你配偶在全球任何地方持有價值 40,000 英鎊或以上的任何主要住宅權益時觸發。36 個月替代規則容許你在出售原有主要居所並符合主要居所替代測試時申請退款。
MPF 提早提取(永久離港)需要受託人接納你的證明文件。香港政府於 2021 年 4 月的聲明,拒絕承認 BN(O) 作為永久離港證明。若受託人未有作出決定,可正式向 MPFA(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提出上訴。
英國稅務居民身份。 根據法定居住測試(SRT),如你在英國有住所而沒有海外住所,通常由抵達當日起成為英國居民;或由你首次超過英國日數門檻當日起成為英國居民。2025 年 4 月的 FIG 制度已取代新來港人士的 non-dom 身份。
英國遺產稅。 以英國境內資產超出免稅額部分徵收 40%,不論你的 domicile 為何。非居民只就英國資產負責,而非全球資產,除非他們成為英國 domiciled。
常見錯誤與遺漏
先完成交易才搬到英國,之後才投訴 2%。 成交時間是最關鍵的槓桿。
以為伊斯蘭融資或 Sharia 融資會改變 SDLT。 HPP 結構(部分香港買家會使用)是按法律業權設計,但最終買家仍須繳付 SDLT。
以為離岸公司架構可節省 IHT。 自 2017 年起已不再如此。
忽略 36 個月 3% 退款規則。 如你會出售香港單位,並將英國住所作為主要居所,你可以取回 3% — 但你必須在成交後 36 個月內出售香港物業,並符合主要居所替代測試。
忘記非居民 CGT。 非居民現時須就英國住宅物業繳付英國 CGT;即使毋須繳稅,你仍須在出售後 60 日內提交英國 CGT 申報。
沒有英國遺囑。 如你沒有遺囑而離世,英國資產會適用無遺囑繼承規則,造成延誤及不必要的 IHT。
實用貼士
規劃次序。 一般為:出售香港單位(或開始出售)→ 提取 MPF → 完成英國購買 → 抵達英國。若次序倒轉,每一步的稅務後果都會疊加。
使用 GOV.UK 的 SRT 工具 以確定你的英國居住日期。你的律師在提交 SDLT 時會要求提供。
為 MPF 受託人撰寫 5 行說明信,包括:英國工作安排、地址、council tax、香港警務處無犯罪紀錄證明、英國居住的書面確認。所有內容都要以書面保留。
按揭規劃。 HSBC Expat、Standard Chartered、Bank of China UK、Skipton International 及 Al Rayan 均有向香港買家提供英國按揭或符合 Sharia 的 HPP。非居民的 LTV 通常為 60–70%。
預留 conveyancing 費用、SDLT、驗樓費,以及 14 日 SDLT 申報期限。

逐步時間表:香港買家的流程
成交前 6–12 個月。 聘請英國 conveyancing 律師。使用 SDLT 計算器,並勾選兩個附加稅選項。了解按揭方案。
成交前 4–6 個月。 與受託人開始 MPF 提早提取的溝通。所有拒絕都要以書面保留。
成交前 3 個月。 決定誰會列入業權 — 你、配偶、子女,或聯名持有。如資金分攤,簽署信託聲明。
成交。 律師須於生效日期起 14 日內提交 SDLT 申報。
成交後。 記錄 2% 退款期限(最長 2 年)。如你在成交時屬非居民,但之後會達到 183 日英國逗留要求,即可申請退回。
出售香港物業。 如在成交後 36 個月內出售,而英國住所現已成為你的主要居所,即可申請退回 3% HRAD。
首個英國稅務年度。 提交英國報稅表。如有利,可選擇 FIG。
例子
例子 1 — 先成交後搬遷。 Tang 先生於 2027 年 3 月 1 日完成購入一幢價值 90 萬英鎊的曼徹斯特聯排屋。他於 2027 年 9 月 1 日搬入。成交前他在英國只逗留了 40 日。2%(18,000 英鎊)適用。他在 2027 年 9 月 1 日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期間在英國逗留 200 日;可申請退回。
例子 2 — 先搬遷後成交。 Lee 太太於 2027 年 4 月 1 日持 BN(O) 簽證抵達。她於 2027 年 12 月 1 日完成購入一個價值 70 萬英鎊的倫敦單位 — 當時她已在英國逗留 245 日。毋須繳付 2% 非居民附加稅。
例子 3 — HSBC 拒絕 MPF。 Cheng 先生提交 BN(O) 簽證批核文件、英國租約及香港警務處無犯罪紀錄證明。HSBC 拒絕。其後他向另一名持有其職業計劃資金的受託人提出平行申請,並成功提取。他以已提取部分及個人儲蓄支付英國置業款項。
例子 4 — BVI 公司。 Lam 先生以 BVI 公司購入一個價值 150 萬英鎊的 Chelsea 單位,「為了私隱」。SDLT:劃一 15%(225,000 英鎊),而若以個人名義購買則約為 195,000 英鎊 — 另加每年約 1.6 萬英鎊的 ATED(2024/25 稅階)。他去世時,英國 IHT 仍然按價值的 40% 計算。公司包裝純屬成本。
常見卡關位
律師 vs conveyancer。 兩者均受規管,亦都可處理交易。選擇一位有香港客戶經驗的。
貸款人要求。 預期貸款人會要求你提供過去 6 個月的英國銀行月結單、英國地址證明,以及有時需要簽證證明,才會完成按揭批核。
搬遷後的香港出租物業。 一旦成為英國居民,香港租金收入須在英國課稅(就已繳付的香港稅可獲雙重課稅寬免)。請登記 self-assessment。
聯名業主。 在開始時透過 Form TR1 及信託聲明申報實益擁有權(例如 60/40)— 之後若要調整,往往會更難,並可能觸發 SDLT。
可尋求協助的地方
GOV.UK SDLT 計算器(連同非居民及額外物業選項)以及 SDLT 退款指引頁面。
Revenue Scotland / Welsh Revenue Authority:如物業位於蘇格蘭或威爾斯,可使用 LBTT / LTT 計算器。
HMRC 的法定居住測試網上工具。
Skipton International、Al Rayan Bank、Gatehouse Bank:查閱已公布的產品條款。
MPFA(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就受託人拒絕作出上訴。
英國律師及同時具英國/香港資格的稅務顧問:適用於超過 100 萬英鎊的交易。
最後想法:
英國 conveyancing 程序刻意進行得很慢,而且對臨尾倉促決定毫不寬容。通常最少稅的香港買家,都是在預留物業之前 6–12 個月已開始規劃 SDLT、MPF 及稅務居民身份的人。
如需相關指引,請參閱我們的 由阿聯酋投資英國物業 指南。
如需相關指引,請參閱我們的 中國非居民買家的英國印花稅 指南。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