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正處理香港不合理解僱,
先上載通知、協議、命令或往來文件至 Caira。你可查詢香港法律,草擬信件或表格,並上載檔案作審閱。
30 秒內開始對話
先核對解僱日期、期限、合約、警告、薪酬紀錄及訊息。
如涉 1,000 萬港元的薪金、花紅或遣散費,清晰時間線可改變談判。
保留合法證據。
避免取用你不應存取的機密檔案。用 Caira 建立時間線,並擬定回應清單。
在香港,尋找「不公平解僱」的被解僱僱員,應使用《僱傭條例》的用語。主要法律詞語是不合理解僱、不合理更改合約條款,以及不合理及違法解僱。這些用語很重要。補救方式取決於準確法律類別、僱傭類型及年期、所給理由,以及可用證據。
勞工處《僱傭條例》常見問題、簡明指南,以及有關復職及再次聘用的附註,都是官方參考。它們不會因終止看來不公或苛刻,就保證有款項。相反,它們會問:是否有有效理由?是否存在受保障情況?勞資審裁處或法院可按這些事實覆核甚麼補救?
不要先用「不公平」標籤
香港法律不同於英國的不公平解僱制度。先把解僱按事實模式分類。僱員是否在長期連續受僱後被辭退,卻無清楚理由?理由是否是裁員、表現、行為、法定限制,或其他實質原因?僱員是否懷孕、放有薪病假、作證、參與工會活動、工傷,或行使法定權利?
這些細節很重要。它們決定問題只是涉及終止付款,還是屬於不合理解僱,或是不合理及違法解僱。最後一類最嚴重,因為它同時涉及欠缺有效理由,以及受禁或受保障的情況。強而有力的申索通常要有時間線,列明僱主說了甚麼,以及解僱前發生了甚麼。
提交前先建立證據檔案
實際證據檔案不止是終止信。請收集僱傭合約、員工手冊、花紅或佣金計劃、糧單及強積金紀錄、評核、警告信、病假證明、懷孕通知、受傷紀錄、WhatsApp 或電郵指示、裁員通知,以及任何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的安排。若僱主沒有說明理由,請準確記下解僱的時間及方式。
高薪人士應特別留意花紅、附帶權益、銷售佣金、股權、保密及花園假條款。勞資審裁處處理很多工資及終止付款申索。不過,複雜的遞延薪酬或股東權利,往往需要另行法律審視。除非你清楚自己可能放棄甚麼權利,否則不要只為了取回無爭議工資而簽署棄權或和解收據。
補救方式並非自動
勞工處官方資料列出多種補救:終止付款、補償,以及有時的復職或再次聘用。每項都取決於《僱傭條例》的規定、審裁處或法院的裁斷,以及事實。復職或再次聘用,不等於保證回到原職。
對大多數僱員而言,最好先做損失表。分項列出已賺工資、通知金、年終款項、法定假日薪酬、年假薪酬、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佣金,以及任何有爭議的酌情花紅。標明哪些屬合約,哪些屬法定,哪些未明確。這樣可令申索更能通過審視,也避免僱主把一切都說成獅子開大口。
繁體中文終止信要求
如解僱理由不清楚,簡短書面要求可保留紀錄,亦不會升高語氣。只在核實事實後才套用以下內容:
主旨: 請確認終止僱傭合約的原因及最後付款安排
內容: 本人於[日期]獲通知僱傭合約將於[日期]終止。請以書面確認終止原因、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安排、尚欠工資、佣金、年假薪酬及其他終止僱傭款項的計算。
文件: 請同時提供最後糧單、付款明細及任何公司依據的紀錄。
語氣: 本函不構成放棄本人在《僱傭條例》、合約或其他適用法律下的任何權利。
何時要盡快求助
如有時效期限、擬議和解、反索償威脅、限制性契諾、不當行為指控,或因移民身份而受壓,請盡快求助。若要書面指稱歧視、報復或刑事行為,也應先求助。這些指控可能成立,但必須以證據陳述,不是情緒。
接著,建立雙欄時間線:一欄寫僱主所述理由,另一欄寫你的支持證據。加入日期、姓名,並附上關鍵文件。這份檔案可令任何勞工處會面、審裁處申索或 Caira 審閱更集中。目標不是在首封信便取得所有補救。重點是保留權利、追討應得款項,並按香港法使用正確的解僱法律名稱。
資料來源
勞工處
勞資審裁處
香港電子法例:
《僱傭條例》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財務、醫療或稅務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