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授權書(LPA)是你為未來訂立的最重要文件之一。與一般授權書不同,LPA 即使你失去精神行為能力,仍然繼續有效,因此對長遠規劃至關重要。它有兩種類型:財產及財務事務,以及健康及福利事務。兩者都可以成為及時雨,但同時也有可能引發家庭爭議——尤其當涉及兄弟姊妹、伴侶或繼親家庭成員時。
讓我們探討如何設立 LPA,以盡量減少衝突、確保你的意願得到尊重,並讓大家保持一致。
設立你的 LPA:可防止衝突的決定
你起草 LPA 的方式,往往會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以下是一些值得考慮的關鍵選擇:
1. 共同與共同及各別受權人
共同: 受權人必須就每一項決定一起行事。這可防止某一人獨自行動,但若他們意見不合或其中一人不在場,便可能陷入僵局。
共同及各別: 受權人可以一起或獨立行事。這增加了靈活性,但也意味著某位受權人可在未諮詢其他人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混合方式: 對於重大交易(例如出售樓宇),你可以要求共同行事;而日常事務則可由個別人員處理。例如:「受權人必須就任何超過 £5,000 的交易共同行事,但日常付款可共同及各別行事。」
2. 委任替代人選
人生總有變化——人們搬遷、患病,或離世。若某位受權人無法行事,委任替代人選可確保總有人接手,避免出現空檔及需要法院介入。
3. 限制與指引
你可以加入具體指示,為受權人提供方向,並令家人安心。例如:
「未取得兩份獨立估值及與所有子女書面諮詢前,不得出售住宅。」
「須保存每季帳目,並應要求與所有子女分享。」
「作出任何重大健康決定前,先諮詢我的家庭醫生(GP)。」
這些限制不僅可保護你的利益——也有助防止誤解和對不公平的指控。
挑戰或監督受權人
即使起草得很周詳,仍可能出現疑慮。以下是親屬如何挑戰或監督受權人的方法:
1. 在登記期間提出反對
當你登記 LPA 時,公眾監護人辦事處(OPG)會通知某些人士。在這段期間,親屬可基於特定理由提出反對,例如欺詐、不當壓力,或受權人不符合資格。若你認為這項委任並不恰當,這就是提出疑慮的時機。
2. OPG 的保障權力
如果你懷疑有濫用、缺乏諮詢,或存在利益衝突,可向 OPG 反映。OPG 有權要求提供帳目、展開調查,甚至親身探訪受權人。這種監督機制是重要的安全網。
3. 保護法院(《2005年精神行為能力法》第22條)
如果情況嚴重失控,你可以向保護法院提出申請。法院可作出指示、解除受權人職務,或在有關決定不符合授權人最佳利益時委任新的人選。這是最後手段,但在需要時確實存在。
4. 禮物與開支
受權人只可作出合理、慣常的禮物(例如生日或聖誕禮物)。較大的贈與、貸款或轉移通常需要法院批准。妥善保存所有開支的收據及紀錄是明智之舉,這樣一切都更透明。
實例示範
T 太太委任其配偶作為財產事務的唯一受權人。她的成年子女擔心家中物業可能會很快被出售,甚至違背她的意願。在 OPG 的登記期間,他們提出反對,指稱存在利益衝突。他們建議修訂 LPA:配偶與其中一名子女在任何物業出售事宜上必須共同行事,並且每季帳目須與所有子女共享。OPG 暫停登記,保護法院亦審視個案。最終,法院批准了較安全的安排,確保 T 太太的意願得到保障,而她的子女亦感到安心。
重點摘要
從一開始就為你的 LPA 設定清晰保障——考慮共同決策、替代人選及書面指引。
善用 OPG 的通知期,提出你對受委任者或決策方式的任何疑慮。
如你懷疑有濫用或衝突,請向 OPG 舉報;如有需要,亦可向保護法院申請。
受權人必須以你的最佳利益行事,並保存清楚紀錄,尤其是禮物及開支方面。
最後想法
LPA 是保護自己及家人的有力工具,但同時也伴隨責任。只要提前思考、設下清晰界線,並讓大家知道你的意願,你便可避免不少常見陷阱。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先與摯親坦誠溝通,往往能帶來很大分別。如有不確定,請花時間仔細考慮,並確保你的指示盡可能清晰。
免責聲明: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每個遺產情況都不同,結果取決於你的具體情況。請花時間熟悉相關規則,並確保你的文件保持最新。
如你需要更多詳情,我們的 持久授權書(EPA):登記、反對及家庭糾紛 可能會有幫助。
你亦可能會覺得 一般授權書(GPA):在家庭糾紛中限制風險與監督 有用。
如涉及相關事宜,請參閱 持久授權書:保障你未來的決策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