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騷擾令係一項法庭命令,旨在保護你同你嘅子女免受騷擾、威嚇或傷害——通常喺一段艱難分居期間或之後。若你係正經歷激烈離婚嘅父母,尤其涉及家庭暴力指控,了解呢類命令通常包括啲乜,以及可以點樣寫,係好重要嘅。
以下係非騷擾令中常見禁制條款嘅例子,特別係涉及子女同持續接觸嘅情況。
非騷擾令中常見禁制條款
不得威嚇、恐嚇或滋擾
答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恐嚇、騷擾或滋擾申請人或子女。
除獲准許外不得聯絡
答辯人不得以電話、短訊、電郵、社交媒體或任何其他方式聯絡申請人,除非:
就子女安排而言,通訊必須限於電郵或經法庭批准嘅應用程式(例如 Appclose),或按事先書面同意嘅其他方式。
不得前往住所
答辯人不得進入、企圖進入,或喺距離申請人住所200米範圍內出現,除非:
經申請人事先書面同意,或
經法庭命令(例如喺指定時間取回個人物品)。
不得前往子女學校或幼兒園
答辯人不得前往、進入或企圖進入子女嘅學校或幼兒園,亦不得喺上學或放學途中接近佢哋,除非:
有法庭命令准許,或
已獲申請人事先書面同意。
不得透過第三方聯絡
答辯人不得指示或鼓勵任何其他人做任何本命令禁止佢做嘅事。
禁入區
答辯人不得進入距離申請人住所、工作地點或子女學校指定距離(例如100米)範圍內,除非另有協議或經法庭命令。
不得喺社交媒體發佈
答辯人不得喺社交媒體或網上論壇發佈或分享任何有關申請人或子女嘅資料。
非騷擾令示例措辭
答辯人 [姓名] 不得對申請人 [姓名] 或子女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恐嚇、騷擾或滋擾佢哋。
答辯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申請人,惟有關子女嘅安排除外,而該等安排必須以書面透過電郵或 [agreed app] 進行,或按事先書面同意嘅方式進行。
答辯人不得前往、進入或企圖進入位於 [address] 嘅申請人住所,除非經事先書面同意或法庭命令。
答辯人不得前往、進入或企圖進入 [children’s school/nursery],亦不得喺子女上學或放學途中接近佢哋,除非已獲書面同意或經法庭命令。
答辯人不得指示或鼓勵任何其他人做任何本命令所禁止嘅事。

高衝突案件中父母需留意嘅其他事項
命令可以訂明子女交接嘅方式同時間,通常喺中立地點或透過第三方進行。
如有持續進行中嘅子女安排程序,命令可以澄清,並不妨礙答辯人出席法庭或參與程序。
命令應列明,若情況有變,答辯人有權申請更改或撤銷命令。
總結
非騷擾令可以按你家庭需要度身訂造,尤其係涉及子女同有安全或騷擾疑慮嘅情況。
以上例子反映常見禁制條款,但法庭可加入任何為保護你同你子女所需嘅條款。如果你正準備自己嘅草稿,請盡量具體寫明你需要啲乜先會感到安全,並就有關子女嘅必要聯絡加入清晰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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