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騷擾令是一項法庭命令,旨在保護你和你的子女免受滋擾、威脅或傷害——通常會在艱難分居期間或之後發出。若你是正在經歷惡劣離婚程序的父母,尤其是在涉及家庭暴力指控的情況下,了解這類命令一般會包含甚麼內容,以及可以如何措辭,十分重要。
以下是防止騷擾令中常見禁制條款的例子,尤其適用於涉及子女及持續接觸的情況。
防止騷擾令中的常見禁制條款
不得威嚇、恐嚇或滋擾
答辯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對申請人或子女施以暴力、威脅使用暴力、恐嚇、騷擾或滋擾。
除獲准外不得聯絡
答辯人不得以電話、短訊、電郵、社交媒體或任何其他方式聯絡申請人,惟以下情況除外:
就子女安排而言,溝通必須限於電郵或法庭批准的應用程式(例如 Appclose),或按事先以書面另行同意的方式進行。
不得前往住所
答辯人不得進入、企圖進入,或進入申請人住所周邊 200 米範圍內,惟以下情況除外:
已獲申請人事先書面同意,或
由法庭命令准許(例如於指定時間取回個人物品)。
不得前往子女的學校或幼兒園
答辯人不得前往、進入或企圖進入子女的學校或幼兒園,亦不得在子女上學或放學途中接近他們,除非:
有法庭命令許可,或
已獲申請人事先以書面同意。
不得透過第三方聯絡
答辯人不得指使或鼓勵任何其他人士作出本命令禁止其作出的任何事情。
禁制範圍
答辯人不得進入申請人住所、工作地點或子女學校指定距離範圍內(例如 100 米),除非另有協議或法庭命令。
不得在社交媒體發帖
答辯人不得在社交媒體或網上論壇發佈或分享任何有關申請人或子女的資料。
防止騷擾令的示例措辭
答辯人 [姓名] 不得直接或間接對申請人 [姓名] 或子女施以暴力、威脅使用暴力、恐嚇、騷擾或滋擾。
答辯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申請人,惟就子女安排所作的聯絡除外,而該等聯絡必須以書面透過電郵或 [agreed app] 進行,或按事先以書面同意的方式進行。
答辯人不得前往、進入或企圖進入位於 [address] 的申請人住所,除非已獲事先書面同意或法庭命令。
答辯人不得前往、進入或企圖進入 [children’s school/nursery],亦不得在子女上學或放學途中接近他們,除非已以書面同意或獲法庭命令。
答辯人不得指使或鼓勵任何其他人士作出本命令所禁止的任何事情。
高衝突個案中父母須注意的其他事項
命令可訂明子女交接的方式及時間,通常會安排在中立地點或透過第三方進行。
如仍有子女安排程序進行中,命令可清楚訂明,並不妨礙答辯人出席法庭或參與程序。
命令應訂明,如情況有變,答辯人有權申請更改或撤銷該命令。
摘要
防止騷擾令可按你家庭的需要作出調整,尤其是在涉及子女及存在安全或騷擾疑慮的情況下。
以上例子反映常見的禁制條款,但法庭可加入任何為保護你和子女所需的條文。如你正自行草擬文件,請盡量具體列明你需要甚麼才能感到安全,並就與子女有關的必要聯絡訂立清晰例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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