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簽署之前,先畀 Caira 幫你審閱租約。
Caira 可即時識別無效條款、錯誤嘅管理費/雜費結算、唔合法嘅裝修責任,以及違反租金煞車規定嘅情況——幾秒完成,毋須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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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國租賃法——租客受特別保障
德國租賃法喺國際上被視為全球最保障租客嘅法律之一。根據 《德國民法典》(BGB)第 535–580a 條 規定,法例為租客提供廣泛保障,防止不當解約、過高租金同任意條款。此外,租賃法修訂法、各邦嘅租賃法,以及近年最重要嘅監管措施——租金煞車——亦都係制度一部分。
喺德國,租約原則上可以唔用書面形式成立——即係口頭都得。不過,實務上強烈建議一定要有書面合約,因為佢可作為證據,而且某啲協議(例如長過法定通知期)只有書面先有效。
2. 租金煞車——你所在城市適用嗎?
租金煞車適用於供應緊張嘅住宅市場,並將新租約嘅起始租金限制喺最多高於當地一般比較租金 10%(按租金指數計算)。佢適用於超過 400 個德國城市同市鎮,包括柏林、慕尼黑、漢堡、法蘭克福、科隆同杜塞爾多夫。
⚠️ 租金煞車例外情況:新建樓宇(2014 年 10 月 1 日後首次入住)同全面翻新單位,均唔受租金煞車限制。即使前租客曾支付較高租金,業主亦可保留該較高租金(現有租金受既有權益保障)。
3. 租約必備資料
資料 | 詳情 |
|---|
合約雙方 | 業主同租客(或多名租客)嘅全名同地址 |
租賃物業 | 準確地址、樓層、單位面積(以 m² 表示) |
租約開始及期限 | 開始日期;不定期或定期(並註明定期原因,見 BGB 第 575 條) |
基本租金 | 每月淨租金金額,以歐元計 |
雜費(營運費) | 定額或預繳並按年結算——所有可分攤項目必須明確列出 |
按金 | 最多 3 個月淨基本租金;必須存入獨立、計息戶口 |
飼養寵物、分租 | 必須有明確規定,因為如無協議,兩者都需要另行批准 |
4. 美化維修——最常見爭議點
美化維修(油漆、貼牆紙、上漆、門)原則上由業主負責。業主可以將責任轉嫁畀租客,但只可以透過個別、有效嘅協議。近年聯邦最高法院(BGH)已裁定多項標準條款無效:
固定期限(例如「每 3 年油漆廚房」):無效,因為冇按實際翻新需要作考慮。
未翻新單位嘅退租翻新條款:如果入住時單位本身未翻新,而且冇作出合理補償,則無效。
比例分攤條款:同樣已被裁定無效(BGH,2015 年 3 月 18 日判決)。
如果你嘅租約包含無效嘅美化維修條款,退租時你毋須進行翻新——即使業主要求你咁做。

實務例子:Lisa 喺慕尼黑嘅租約
情況:Lisa(32 歲)喺慕尼黑 Schwabing 租咗一個兩房單位,58 m²,基本租金 1,450 歐元 + 200 歐元雜費預繳。當地一般租金指數顯示該單位租金應為 1,280 歐元。
合約草稿問題:
違反租金煞車:1,450 歐元高過 1,280 歐元 × 1.10 = 1,408 歐元。業主聲稱屬於「全面現代化翻新」例外,但冇提供證明。Lisa 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退回超出部分——可追溯至提出異議之時。
無效美化維修條款:合約包含固定期限(「廚房每 3 年一次」)。Caira 已按現行 BGH 判例將其標示為無效。
雜費結算:合約只列出「其他營運費」但冇具體說明——法院愈來愈認為呢類條款不足夠。
使用 Caira 後嘅結果:Lisa 喺簽約前要求修正。業主將租金減至 1,390 歐元,並刪除無效嘅翻新條款。
5. 租約範本(Microsoft Word / PDF)
將範本複製到 Microsoft Word,填妥所有方括號內容,列印兩份,並由雙方簽署。亦請將文件另存為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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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使用前請先確認你所在城市是否適用租金煞車,以及租金是否符合當地租金指數。
租約(住宅)
雙方
業主:
姓名:[名及姓]
地址:[完整地址]
電話:[號碼]
電郵:[電郵]
與
租客:
姓名:[所有租客的名及姓]
地址(現時):[地址]
電話:[號碼]
現訂立以下租約:
§ 1 – 租賃物業
業主將位於 [樓層]、[街道、門牌號、郵區 城市] 之樓宇內的單位租予租客,單位包括 [X] 間房、廚房、浴室/洗手間、[其他房間]。
實用面積:約 [X] m²(按《住宅面積規例》計算)。
一併出租項目:[地庫/車房/車位/花園——請按實際填寫]。
§ 2 – 租期
租賃關係由 [日期] 開始,並以不定期方式訂立。
[或者:租賃關係為定期,至 [日期] 止,原因為 [定期原因,見 BGB 第 575 條]。]
§ 3 – 租金及雜費
3.1 每月淨基本租金為:[X] 歐元
3.2 雜費預繳(按 BetrKV 計算之營運費):[X] 歐元
3.3 總租金:[X] 歐元
3.4 雜費按年結算。以下營運費可分攤:[供暖、熱水、樓宇清潔、垃圾收集、保險、樓宇管理員等,請明確列出]。
3.5 租金須每月於當月第 3 個工作天前轉賬至以下戶口:IBAN [業主 IBAN],BIC [BIC]。
§ 4 – 加租
加租可按 BGB 第 558 條及以下條文規定進行(比較租金、現代化翻新)。喺有租金煞車嘅地區(BGB 第 556d 條),適用高於當地一般比較租金 10% 嘅上限。
§ 5 – 按金
租客須支付按金 [X] 歐元(最多 3 個月淨基本租金)。業主須將按金存入獨立、計息戶口。租賃結束及雜費結算完成後退還,最遲於 [3–6] 個月內退回。
§ 6 – 終止
6.1 租客法定通知期為 3 個月。
6.2 終止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須於某月第 3 個工作天前送達另一方,方可就該月生效。
6.3 業主只可基於法律允許嘅理由(BGB 第 573 條及以下)終止租約。
§ 7 – 飼養動物
[可飼養小型寵物/飼養狗及貓須先取得業主同意/禁止飼養。]
§ 8 – 美化維修
[美化維修按實際翻新需要及有效個別協議處理。本合約不包含固定期限規定。]
§ 9 – 大廈守則
本合約包括隨附日期為 [日期] 之大廈守則。
§ 10 – 其他
不存在口頭附帶協議。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地點、日期:[地點],於 [日期]
業主: 租客: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 [租客姓名]
租約(住宅)
雙方
業主:
姓名:[名及姓]
地址:[完整地址]
電話:[號碼]
電郵:[電郵]
與
租客:
姓名:[所有租客的名及姓]
地址(現時):[地址]
電話:[號碼]
現訂立以下租約:
§ 1 – 租賃物業
業主將位於 [樓層]、[街道、門牌號、郵區 城市] 之樓宇內的單位租予租客,單位包括 [X] 間房、廚房、浴室/洗手間、[其他房間]。
實用面積:約 [X] m²(按《住宅面積規例》計算)。
一併出租項目:[地庫/車房/車位/花園——請按實際填寫]。
§ 2 – 租期
租賃關係由 [日期] 開始,並以不定期方式訂立。
[或者:租賃關係為定期,至 [日期] 止,原因為 [定期原因,見 BGB 第 575 條]。]
§ 3 – 租金及雜費
3.1 每月淨基本租金為:[X] 歐元
3.2 雜費預繳(按 BetrKV 計算之營運費):[X] 歐元
3.3 總租金:[X] 歐元
3.4 雜費按年結算。以下營運費可分攤:[供暖、熱水、樓宇清潔、垃圾收集、保險、樓宇管理員等,請明確列出]。
3.5 租金須每月於當月第 3 個工作天前轉賬至以下戶口:IBAN [業主 IBAN],BIC [BIC]。
§ 4 – 加租
加租可按 BGB 第 558 條及以下條文規定進行(比較租金、現代化翻新)。喺有租金煞車嘅地區(BGB 第 556d 條),適用高於當地一般比較租金 10% 嘅上限。
§ 5 – 按金
租客須支付按金 [X] 歐元(最多 3 個月淨基本租金)。業主須將按金存入獨立、計息戶口。租賃結束及雜費結算完成後退還,最遲於 [3–6] 個月內退回。
§ 6 – 終止
6.1 租客法定通知期為 3 個月。
6.2 終止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須於某月第 3 個工作天前送達另一方,方可就該月生效。
6.3 業主只可基於法律允許嘅理由(BGB 第 573 條及以下)終止租約。
§ 7 – 飼養動物
[可飼養小型寵物/飼養狗及貓須先取得業主同意/禁止飼養。]
§ 8 – 美化維修
[美化維修按實際翻新需要及有效個別協議處理。本合約不包含固定期限規定。]
§ 9 – 大廈守則
本合約包括隨附日期為 [日期] 之大廈守則。
§ 10 – 其他
不存在口頭附帶協議。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地點、日期:[地點],於 [日期]
業主: 租客: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 [租客姓名]
租約(住宅)
雙方
業主:
姓名:[名及姓]
地址:[完整地址]
電話:[號碼]
電郵:[電郵]
與
租客:
姓名:[所有租客的名及姓]
地址(現時):[地址]
電話:[號碼]
現訂立以下租約:
§ 1 – 租賃物業
業主將位於 [樓層]、[街道、門牌號、郵區 城市] 之樓宇內的單位租予租客,單位包括 [X] 間房、廚房、浴室/洗手間、[其他房間]。
實用面積:約 [X] m²(按《住宅面積規例》計算)。
一併出租項目:[地庫/車房/車位/花園——請按實際填寫]。
§ 2 – 租期
租賃關係由 [日期] 開始,並以不定期方式訂立。
[或者:租賃關係為定期,至 [日期] 止,原因為 [定期原因,見 BGB 第 575 條]。]
§ 3 – 租金及雜費
3.1 每月淨基本租金為:[X] 歐元
3.2 雜費預繳(按 BetrKV 計算之營運費):[X] 歐元
3.3 總租金:[X] 歐元
3.4 雜費按年結算。以下營運費可分攤:[供暖、熱水、樓宇清潔、垃圾收集、保險、樓宇管理員等,請明確列出]。
3.5 租金須每月於當月第 3 個工作天前轉賬至以下戶口:IBAN [業主 IBAN],BIC [BIC]。
§ 4 – 加租
加租可按 BGB 第 558 條及以下條文規定進行(比較租金、現代化翻新)。喺有租金煞車嘅地區(BGB 第 556d 條),適用高於當地一般比較租金 10% 嘅上限。
§ 5 – 按金
租客須支付按金 [X] 歐元(最多 3 個月淨基本租金)。業主須將按金存入獨立、計息戶口。租賃結束及雜費結算完成後退還,最遲於 [3–6] 個月內退回。
§ 6 – 終止
6.1 租客法定通知期為 3 個月。
6.2 終止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須於某月第 3 個工作天前送達另一方,方可就該月生效。
6.3 業主只可基於法律允許嘅理由(BGB 第 573 條及以下)終止租約。
§ 7 – 飼養動物
[可飼養小型寵物/飼養狗及貓須先取得業主同意/禁止飼養。]
§ 8 – 美化維修
[美化維修按實際翻新需要及有效個別協議處理。本合約不包含固定期限規定。]
§ 9 – 大廈守則
本合約包括隨附日期為 [日期] 之大廈守則。
§ 10 – 其他
不存在口頭附帶協議。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地點、日期:[地點],於 [日期]
業主: 租客: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 [租客姓名]
6. 常見問題(FAQ)
問題:業主是否必須準確填寫實用面積?
答案:是。如實際面積與合約所載面積相差超過 10%,租客有權要求減租——而且可追溯生效。如差異重大,租客亦可行使特別終止權。
問題:業主可否無限期拖延雜費結算?
答案:不可以。營運費結算必須最遲於結算期結束後 12 個月內送達租客(BGB 第 556 條第 3 款)。逾期送達後,業主不得再追討補款。租客亦可喺期限屆滿後拒絕任何補繳要求。
問題:業主可否因為想自住而終止租約?
答案:可以,自住需要屬於法定認可嘅終止理由(BGB 第 573 條第 2 款第 2 項)。不過,自住需要必須具體而真誠。租客一方嘅社會困難因素(年齡、疾病、懷孕等)可能足以對抗自住需要。通知期視乎租期長短而定,為 3 至 9 個月。
官方來源
本文根據 2026 年德國法律撰寫,僅供資訊用途。請使用 Caira 分析你嘅具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