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 Caira 24/7 對話,即時解答有關 BN(O) 成年受養親屬途徑及長者父母享用 NHS 的問題——上載他們的醫療報告及你的 BN(O) 簽證文件,清楚了解你的選項。
快速答案:
香港家庭有一個獨特優勢:BN(O) Adult Dependent Relative (ADR) 途徑,比標準 Appendix FM ADR 途徑容易成功得多。自 2024 年 4 月起,BN(O) 身份持有人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或成年子女,即使沒有被納入最初的 BN(O) 申請,也可以提出申請——這填補了一個重大缺口,令不少長者父母不再被遺下。這條途徑仍然要求該親屬對 BN(O) 家庭有高度依賴,但比證明在香港無法獲得照顧的要求少得多。至於行動自如且健康的父母,經 ETA(自 2024 年起)入境,再按標準訪客簽證安排作短期逗留,仍然是短期選項。訪客使用 NHS 需付費;牙科治療則另有第 1 至 3 級收費。
三個重點
BN(O) ADR 途徑是有長者父母的香港家庭最容易行得通的途徑。 與標準 ADR 途徑不同——後者要求證明在香港確實無法獲得照顧(考慮到私營照顧市場,這非常困難)——BN(O) ADR 途徑重點在於依賴關係,以及 BN(O) 家庭內的家庭團聚。它仍然有要求,但與標準 Appendix FM 途徑相比,實際上可行得多。
2024 年 4 月的規則修訂,容許父母獨立於最初的 BN(O) 申請另行提出申請。 之前,ADR 必須與主要 BN(O) 申請人同時申請。2024 年更新後,若因「情況改變」而出現依賴關係——例如父母健康轉差或喪偶——便可在較後時間提出申請。這種情況必須是真實的,並且有證據支持。
NHS 的使用權取決於居留身份,不取決於 BN(O) 身份。 一旦獲批 BN(O) leave(並已繳付 IHS),父母便有權接受 NHS 治療。在此之前,他們屬於訪客,會被當作海外病人處理。訪客的住院治療按 NHS 收費表的 150% 收費。牙科治療對所有人都按 NHS Band 收費,而找到願意接收新病人的 NHS 牙醫亦很困難。
各項要素
ETA 及健康父母的訪客入境。 自 2024 年 1 月起,持有香港特區護照(HKSAR 及 BN(O))的人士在前往英國短期探訪前,必須先取得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 (ETA)。費用:£10。到達英國後,父母可作為訪客最多停留 6 個月。探訪不需要簽證,但事前必須先取得 ETA。
BN(O) ADR 途徑。 BN(O) 身份持有人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姊妹、兒子或女兒(或其配偶或同住家庭成員)可以根據 BN(O) ADR 途徑申請。核心要求是對 BN(O) 家庭有高度依賴——並非特別要求在香港無法獲得照顧。這種依賴必須是真實、顯著,並且有文件證明。申請可在英國境外提出(入境許可),或如申請人已身在英國,則可作轉換申請。
2024 年 4 月「情況改變」更新。 在 2024 年 4 月 4 日之前,ADR 必須包括在最初的 BN(O) 申請之內。由 2024 年 4 月起,如因「情況改變」而產生依賴關係,例如父母健康轉差或喪偶,便可在較後時間單獨申請。這種改變必須是真實的,並有證據支持。
標準 Appendix FM ADR 途徑。 若父母與 BN(O) 擔保人沒有關聯(例如由持有 ILR 的子女擔保),則適用標準 ADR 途徑——門檻高得多,必須證明在香港確實無法獲得照顧。考慮到香港成熟的私營照顧市場,這一點非常困難。
IHS 附加費。 BN(O) ADR 申請人需繳付 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IHS),現時為每年 £1,035。一旦在英國獲准居留,他們便可與居民一樣使用 NHS。
常見錯誤與疏漏
將 BN(O) ADR 途徑與標準 Appendix FM ADR 途徑混淆。 這是兩條不同途徑,門檻也不同。BN(O) ADR 途徑不需要證明在香港無法獲得照顧。用錯途徑申請——或在證據中把兩者混為一談——都會削弱申請。
以為 2024 年 4 月的改動會自動容許遲交申請。 「情況改變」必須是真實的,並且要有證據支持。審理人員會留意事後重新定性——一名一直受依賴但只是最初申請時被遺漏的父母,不會因此自動符合資格。
忽略 ETA 要求。 自 2024 年 1 月起,即使只是短暫的聖誕探訪也需要 ETA。沒有 ETA 就到機場,會是嚴重問題。ETA 不是簽證,但登機及入境都需要它。可在 gov.uk 網上申請——通常會在數小時至 72 小時內批出。
以為在英國後 NHS 牙科會免費。 IHS 包括 NHS 家庭醫生、住院治療及大部分門診服務,但不包括 NHS 牙科治療;牙科治療不論居留身份,均按 Band 1–3 收費。Band 1(檢查及 X 光):£26.80;Band 2(補牙、拔牙):£73.50;Band 3(複雜治療、假牙、牙冠):£319.10。私家牙科費用差異很大。
把 IHS 覆蓋下的 NHS 視為等同私人醫療。 IHS 令 BN(O) ADR 父母有權使用 NHS,但這意味著他們需要先登記家庭醫生(視乎劃區而定,並非保證)、等候家庭醫生預約(通常需 2–3 週),並按 NHS 轉介流程就醫。對於習慣香港較快私營醫療環境的父母來說,這是一個重大調整。
甚麼算是「高度依賴」?
無法在沒有協助下完成日常個人護理(洗澡、穿衣、進食、如廁)
有嚴重的行動不便或認知障礙
需要定期監督,或在服藥方面需要協助
有醫護專業人士、照顧紀錄及家庭陳述作為證據
情感上的孤單,或只是想靠近家人,並不足夠——必須有清楚證據顯示在日常個人護理方面存在功能限制。
實用貼士
先確認你的家庭適用 BN(O) ADR 還是標準 Appendix FM ADR 途徑。 如果要團聚的人持有 BN(O) leave(或在 BN(O) 5+1 途徑下已取得 Settled Status),便可使用 BN(O) ADR 途徑——而且成功機會大得多。
在申請前,把依賴關係完整記錄好。 醫療報告、照顧紀錄、父母日常限制的證據、來自香港醫護人員的信件,以及 BN(O) 擔保人就其如何參與照顧父母所作的陳述——這些資料放在一起,才能建立真正高度依賴的全貌。
如有需要,可在訪客逗留期間安排英國本地的功能評估。 由英國職業治療師或老年科醫生在父母探訪期間作評估,可出具一份專門回應英國移民標準的報告。
一旦獲批 ADR leave,盡快登記家庭醫生。 NHS 家庭醫生登記通常需要證明英國地址(如水電費單或租約),但即使你未能提供,有關診所也不應拒絕登記——雖然這通常會被要求。父母一到埗並安頓好,就應盡快處理。
提早安排牙科護理。 離港前先在香港做一次全面牙科檢查,並完成任何需要的治療。英國 NHS 牙醫的供應因地區而大不相同,等候時間可能長達數月。如有需要,可先考慮私家牙科作過渡。
逐步說明:短期探訪的 ETA
到 gov.uk/apply-electronic-travel-authorisation 申請。你需要父母的護照、電郵地址及付款方式。
費用:每人 £10。通常會在即日到 72 小時內批出。
ETA 與護照綁定。請攜帶獲批 ETA 所使用的那本護照。
每次停留:最多 6 個月。父母必須真誠打算探訪後返回,而不是未經許可便留英定居。
逐步說明:BN(O) ADR 申請
確認 BN(O) 擔保人的現有身份——必須持有 BN(O) leave(入境許可或居留許可)或在 BN(O) 途徑下已取得 Settled Status。
在香港為父母安排詳細醫療評估——家庭醫生報告、專科評估、照顧需要分析。
準備一份由 BN(O) 擔保人撰寫的依賴陳述,說明依賴關係的性質、他們目前提供的照顧(遠距或親身)、以及為何父母不能繼續獨立生活或在沒有家庭支援下生活。
如父母沒有列入最初的 BN(O) 申請,則要記錄導致新依賴關係的「情況改變」。
委託一名具 BN(O) 經驗的移民律師或 OISC 註冊顧問。可在 OISC 登記冊查核資格。
透過 UKVI 網上平台提交 Entry Clearance 申請。費用:£3,250(不獲退款)。在香港的 UKVI 預約地點提供生物辨識資料。
如被拒,可考慮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 8 條提出上訴。BN(O) 政策背景及家庭團聚原則,都是香港 ADR 上訴中的相關因素。上訴必須證明如被拒絕,會造成不合理地嚴苛的後果。
例子
陳先生的母親 Lily,74 歲,獨居香港。 Michael 在 2022 年以 BN(O) 5+1 途徑帶同妻子和兩名子女來英國。他的母親 Lily 留在香港;當時她身體健康,而且妹妹住得很近。2024 年,Lily 的妹妹去世,Lily 變成獨居。之後,Lily 跌倒並髖部骨折。Michael 根據「情況改變」條文申請 BN(O) ADR——Lily 之前並不依賴他,但在身體狀況轉差及失去附近家庭支援的雙重影響下,現在已經依賴他。申請最終成功,提交了出院報告、香港物理治療評估,以及 Michael 的陳述,說明他現時每天透過視像通話遠距管理 Lily 的照顧。
Grace Lam 的父母,兩人都是 BN(O) 持有人,分別 68 歲及 70 歲,身體健康。 兩位父母本身也是 BN(O) 持有人,因而可以作為 BN(O) Status Holders 以自己身份申請——不必作為 ADR。事實上,他們根本不需要走 ADR 途徑。他們是按主要的 BN(O) 5+1 途徑申請。ADR 是給本身不是 BN(O) 持有人、亦不能憑自己的 BN(O) 身份符合資格的親屬。
Eric Tse 的父親,非 BN(O),77 歲,來自中國內地。 Eric 是 BN(O) 持有人。他的父親在中國內地出生,持有中國內地護照——不是 BN(O)。BN(O) ADR 途徑適用於 Eric 的擔保人,但父母仍必須符合 ADR 的依賴門檻。在這個情況下,由於該父親是中國公民(不是香港人),申請亦會牽涉較為嚴格的標準 ADR 考量。這是一個複雜情況,需要專業意見。
人們最常卡住的地方
「身體健康但孤單」的父母。 很多香港父母身體上仍可自理,但感到孤單、迷失,或正開始出現認知退化。單憑這一點,並不符合高度依賴門檻。證據必須顯示日常個人護理上的實際功能限制,而不只是情感需要或想與家人同住。
家庭醫生登記難題。 家庭醫生診所通常按劃區收症。剛到英國的父母,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地址屬於一個已停止接收新病人的劃區。NHS 的網上家庭醫生登記服務(例如 NHS App)可協助尋找有名額的診所。即使你未能提供地址證明,診所也不應拒絕登記,但這通常會被要求。
香港與英國藥物對應問題。 香港常用的一些藥物,在英國可能以不同品牌名稱或不同劑量提供。英國家庭醫生一般會在登記後檢視並重新處方,但過渡期需要妥善安排——出發時帶備足夠藥量,以及香港處方醫生開出的藥物信。
牙科輪候時間。 英國不少城市的 NHS 牙科輪候名單以月計算。如父母需要持續牙科治療(例如假牙、複雜牙科手術),可把私家牙科費用作為過渡,或在抵英前先於香港完成治療。
最後一點想法
BN(O) ADR 途徑是真實而有意義的渠道,香港家庭擁有這條途徑,而大多數其他國籍人士沒有。這條路徑是按香港家庭的特定情況而設,而 2024 年 4 月的改動亦令它更具彈性。關鍵是要明白這條途徑與標準 ADR 途徑的分別——並以真正的依賴關係、具體證據去建立你的個案,而不是假設家庭關係本身已足夠。
免責聲明:本文僅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