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 諮詢 Caira,即時解答從香港購買英國物業的印花稅及稅務規劃疑問。
上載買賣合約及 BN(O) 文件,以了解您的印花稅(SDLT)責任、提取強積金(MPF)的時間,以及申請退回 2% 境外居民附加稅的方案。

快速解答:
香港買家購買英國住宅物業時,通常須繳付三層印花稅(標準 SDLT + 3% 額外住宅物業印花稅 + 2% 境外居民附加稅)。在交易完成(completion)前,買家必須理清三個時間點:何時出售香港物業、何時提取強積金、以及何時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安排得當,您可以申請退回 2% 的境外居民附加稅,有時甚至連 3% 的稅項亦可退回。若安排失當,在一筆 100 萬英鎊的置業交易中,您可能會向英國稅務局(HMRC)多付 20,000 至 40,000 英鎊的冤枉錢。

三大關鍵要點

  1. 2% 境外居民附加稅可申請退還。
    條件是在交易完成前 12 個月起,至完成後 12 個月止的任何連續 365 天內,您在英國境內逗留滿 183 天即可。如果您持 BN(O) 簽證移英,請盡可能在英國逗留滿 183 天後才完成交易,以避免預先繳付此附加稅。

  2. 請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前提取強積金(MPF)。
    一旦根據「法定居民測試」(SRT)被判定為英國稅務居民,您在香港的退休金於此日期後的任何增值,均可能在英國被課稅。信託人(如匯豐、恒生、宏利)拒絕提取申請的情況仍然普遍。請在香港展開申請,切勿等抵達倫敦後才處理。

  3. 切勿以英屬處女群島(BVI)或香港公司名義買樓。
    「非自然人」購買樓價超過 50 萬英鎊的住宅物業,須繳付 15% 的單一稅率印花稅,另加每年繳納的 ATED。此外,相關的英國物業仍須徵收高達 40% 的英國遺產稅。

基本概念(簡明易懂)

  • 在英格蘭和北愛爾蘭購買住宅物業,標準印花稅、3% 額外住宅印花稅及 2% 境外居民附加稅會重疊計算。
    蘇格蘭(LBTT)及威爾斯(LTT)則設有獨立的稅務系統。

  • 境外居民測試:
    評估您在交易完成日前的 12 個月內,是否在英國境內逗留最少 183 天。對於聯名購買,若任何一位買家屬於境外居民,整筆交易金額即須繳付該 2% 稅項。

  • 3% 額外住宅印花稅(HRAD):
    若在交易完成日底,您或您的配偶在全球任何地方持有價值 40,000 英鎊或以上的住宅物業主要權益,即會觸發此稅項。
    根據 36 個月置換規則,若您出售了原本的主住宅並符合置換測試,即可申請退稅。

  • 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MPF):
    須由信託人接納您的申報證據。香港政府於 2021 年 4 月發表的聲明,不承認 BN(O) 為永久離港的證據。若信託人拒絕或延遲決定,買家可向積金局(MPFA)提出正式申訴。

  • 英國稅務居民:
    根據法定居民測試(SRT),若您在英國擁有住所且在海外無住所,通常自抵英當天起即視為英國居民;或自您的抵英天數首次超過天數限制之日起算。2025 年 4 月起,海外收入和收益(FIG)新制度已取代以往的非本地戶籍(non-dom)身份。

  • 英國遺產稅:
    不論您的戶籍何在,位於英國境內且價值高於免稅額的資產均須徵收 40% 的遺產稅。非境外居民僅須就其英國資產繳稅,除非他們成為英國戶籍,否則其全球資產不受影響。

常見錯誤與疏忽

  • 在移台英國前完成交易,隨後抱怨承受 2% 稅項。
    掌控交易完成的時間點是最關鍵的稅務槓桿。

  • 誤以為伊斯蘭金融結構可改變印花稅金額。
    雖然 HPP 結構是圍繞法律產權設計,但最終買家仍須繳納印花稅。

  • 以為離岸公司結構可以規避遺產稅。
    自 2017 年起,此方法已不適用。

  • 忽略 36 個月內退回 3% 稅款的規則。
    如果您將出售香港物業並以英國物業作為主要居所,您可以在交易完成後的 36 個月內出售香港物業並符合置換主住宅的測試,以退回 3% 的額外稅款。

  • 遺忘境外居民資本增值税(CGT)。
    境外居民現時出售英國住宅物業須繳付資本增值稅。即使無須繳稅,亦必須在交易完成後 60 天內向英國稅務局申報。

  • 未有撰寫英國遺囑。
    若身故時未立遺囑,在分配英國境內資產時將適用無遺囑條例,這會導致拖延並產生不必要的遺產稅。

精選建議

  • 妥善規劃先後步驟。
    建議順序:出售香港物業(或開始放售)→ 提取強積金 → 完成英國置業交易 → 抵達英國。
    每個步驟均有稅務後果,若順序顛倒,影響會重疊累積。

  • 利用 GOV.UK 的 SRT 工具以精確判定您開始成為英國居民的日期。您的代表律師在申報印花稅時會要求您提供該日期。

  • 為強積金信託人撰寫一份 5 行的簡短聲明。
    內容應包括:在英國本地的就業證明、住址、市政稅細則、香港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以及書面的英國居住聲明。務必保留所有書面紀錄。

  • 按揭規劃。
    匯豐 Expat、渣打銀行、中國銀行(英國)、Skipton International 及 Al Rayan 等機構均為香港買家提供英國按揭或符合伊斯蘭教律的 HPP 方案。境外居民的按揭成數(LTV)通常為 60% 至 70%。

  • 預算好律師費、印花稅、驗樓費,並留意交易完成後 14 天內繳付印花稅的期限。

香港買家置業時間線(逐步拆解)

  1. 交易完成前 6 至 12 個月:
    聘請英國產權處置律師。利用印花稅計算機(剔選兩個附加稅選項)預估稅款,並物色合適的按揭方案。

  2. 交易完成前 4 至 6 個月:
    著手與強積金信託人溝通提早提取事宜。保留所有拒絕申請的書面回覆。

  3. 交易完成前 3 個月:
    決定產權登記在誰名下(個人、配偶、子女或聯名印記)。若資金由多人出資,須簽署信託聲明書。

  4. 完成交易:
    律師在交易生效日起 14 天內,向稅局申報並遞交印花稅申報表。

  5. 交易完成後:
    記下申請退還 2% 稅款的限期(最長為 2 年)。若交易完成時您為境外居民,但隨後在英國逗留滿 183 天,請即申請退稅。

  6. 出售香港物業:
    若在英國置業完成後的 36 個月內出售香港物業,且英國住所已成為您的主要居所,請申領退回 3% 的額外住宅印花稅。

  7. 在英國的首個課稅年度:
    申報英國個人所得稅。若情況有利,可選擇申報海外收入和收益(FIG)新稅務安排。

真實案例

  • 案例 1 ── 先買樓後移英。
    鄧先生於 2027 年 3 月 1 日以 90 萬英鎊購入曼徹斯特一間聯排別墅並完成交易,其後於同年 9 月 1 日遷入。完成交易前,他在英國僅逗留了 40 天,故須繳付 2%(18,000 英鎊)附加稅。隨後,他在 2027 年 9 月 1 日至 2028 年 8 月 31 日期間在英逗留滿 200 天,成功申請退回該筆稅款。

  • 案例 2 ── 先移英後買樓。
    李女士於 2027 年 4 月 1 日持 BN(O) 簽證抵英。她於同年 12 月 1 日以 70 萬英鎊購入倫敦一間公寓並完成交易,因她已在英國逗留滿 245 天,故無須繳付 2% 境外居民附加稅。

  • 案例 3 ── 信託人拒絕強積金申請。
    鄭先生提交了其 BN(O) 簽證批准書、英國租約及香港無犯罪紀錄證明,但遭匯豐拒絕。他隨即向另一家持有其職業退休計劃資金的信託人提出平行申請,並獲順利批准提取。他利用該筆資金和個人儲蓄順利完成了英國的置業流程。

  • 案例 4 ── 透過 BVI 公司買樓。
    林先生「為了私隱」以 BVI 公司名義買入切爾西價值 150 萬英鎊的公寓。印花稅須按 15% 單一稅率繳付(225,000 英鎊,而個人名義約為 195,000 英鎊),每年還需繳納約 16,000 英鎊的 ATED(以 2024/25 年度稅階計)。而在其身故後,該物業仍須徵收高達價值 40% 的遺產稅。以離岸公司包裝只會徒增成本。

新手常見障礙

  • 事務律師與產權處置師。
    兩者均受監管並可處理物業交易。建議選用有處理香港客戶經驗的專業人士。

  • 貸款機構的要求。
    在發出正式貸款確認前,貸款銀行一般會要求提供 6 個月的英國銀行流水賬單、英國地址證明,以及簽證文件等資料。

  • 移英後的香港租金收入。
    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後,香港的租金收入亦須在英國申報及課稅(可申請雙重課稅寬免以抵扣已在香港繳納的稅款)。請記得註冊自我評稅(Self-Assessment)。

  • 聯名業主。
    在購樓之初應透過 TR1表格 及信託聲明書明確申報實質業權比例(如 60/40),因為後期若要更改比例,極易觸發額外的印花稅。

實用求助渠道

  • GOV.UK 印花稅計算機(設有境外居民及額外物業選項頁面)及印花稅退稅指南網頁。

  • Revenue Scotland / Welsh Revenue Authority 網站,用以計算涉及蘇格蘭(LBTT)或威爾斯(LTT)的物業稅項。

  • 英國稅務局的 Statutory Residence Test 線上評估工具。

  • Skipton International, Al Rayan Bank, Gatehouse Bank 的官方產品條款公告。

  • 積金局(MPFA),用於信託人拒絕申請時提出申訴。

  • 若購樓金額高於 100 萬英鎊,建議向英國事務律師及具備英港雙重資格的稅務顧問諮詢。

最後建議:
英國的物業交易流程通常較為繁冗,且無法容忍臨急抱佛腳的決定。能節省最多稅款的香港買家,往往是在預訂物業前的 6 至 12 個月,就已展開印花稅、強積金及稅務居民身份規劃的人士。

如欲了解相關指引,請參閱我們的 阿聯酋買家投資英國物業指南

如欲了解相關指引,請參閱我們的 中國境外買家英國印花稅指南

免責聲明:本文僅提供一般參考資訊,並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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