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分居或離婚,向前伴侶送達法庭文件常如噩夢。
如果對方避見、身處海外或拒絕溝通,情況就更棘手。
上門遞交文件的日子已過去。
現時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庭已接納各類通訊方式:
電郵、WhatsApp、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均可。
為何送達文件如此重要
法庭在發出影響某人的命令前,必須確保其知悉訴訟。
傳統上這需要「親身送達」文件。
但若前伴侶躲避你,或雙方僅靠社交媒體聯絡?
法律正與時並進。
替代送達:不限於律師
近期案例(包括 Collardeau v Fuchs [2025] EWFC 413)顯示:
當無法親身送達,法庭樂意授權替代送達。
你可以申請透過電郵、WhatsApp或其常用平台送達文件。
重要關鍵:
法庭首要考慮公平性。
確保前伴侶知悉案件,並有機會作出回應。你需要提供對方使用該平台的證據。
例如近期對話、已讀標記或螢幕截圖。法庭必須確信替代送達不會造成不公,方會批准。
這意味着該方法必須能讓對方知悉文件,而非對重要訴訟一無所知。若法庭滿意,便會發出命令,准許使用這些現代方法送達。
簡而言之,法庭在實用性與公平之間平衡。
確保沒人因送達文件的方式而處於不利地位。
Collardeau v Fuchs 案介紹
本案中,男方違反財產分配初審命令。
法庭下令禁止其出售美國物業及阻礙海外執行。
女方隨後提出藐視法庭訴訟。
男方主要在海外居住及工作,難以親身送達。
法官早前授權將所有文件(包括法庭命令)
以電郵送達至男方的公務電子郵箱。
證據顯示他常用此電郵,並曾在此接收文件。
關鍵聆訊中男方遠端出席,深知法庭命令。
法庭裁定電郵送達有效且公平。
他已清楚知悉所違反的命令。
即使未親身送達,繼續進行藐視法庭申訴並無不公。
甚麼是有效證據?
若你申請替代送達,請盡量收集以下證據:
近期對話的螢幕截圖。
前伴侶已讀訊息的證明(如藍色雙勾、已讀通知)。
確認該電郵或社群帳戶是由其本人現時使用。
證據越充足,法庭批准的機會就越高。
若前伴侶無視文件怎麼辦?
若你按法庭授權的方式送達,而對方置之不理:
法庭仍可繼續審理。
重點在於對方是否有公平參與機會,而非是否回應。
無法親身送達?不需恐慌
許多人擔心無法「傳統地」送達文件會令案件告吹。
本案表明法庭會考慮現代通訊的現實情況。
若對方逃避,在公平前提下,法庭可豁免技術缺陷。
家事訴訟替代送達清單
收集對方使用該平台的證據(如近期電郵或對話記錄)。
保留所有溝通及送達嘗試的記錄(如螢幕截圖、送達報告)。
使用表格 C2 向法庭申請替代送達,並解釋原因。
確保建議的方法能引導對方注意文件,且不會造成不公。
獲得批准後,必須嚴格遵守法庭的指示辦理。
保留文件已發送(及最好已被接收)的證明。
結語
現代生活需要現代解決方案。
無論是應用程式還是電郵,法庭正適應人們的通訊方式。
送達文件遇到困難,你並不孤單,有切實方法可行。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決策前請先評估自身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