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摘要:如果你的業主將一間未領牌的HMO出租(或犯了其他某些住宅相關罪行),你可以向第一審審裁處申請租金償還令(RRO),追討在罪行期間你支付的最多12個月租金。你不需要律師,不需要先搬走,而且業主不一定要曾被定罪。本指南會說明誰符合資格、如何申請、審裁處會考慮甚麼,以及你實際上可以預期甚麼。

甚麼是租金償還令?

租金償還令(RRO)是第一審審裁處(物業審裁處)發出的法律命令,要求你的業主向你退還租金。RRO 由《Housing Act 2004》引入,並由《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40–52條)擴大適用範圍。

RRO可要求退還最多12個月租金——不只是象徵性金額,而是可能高達數千英鎊。目的很簡單:違反住屋法例的業主,不應從他們在違法期間收取的租金中獲利。

哪些罪行符合RRO資格?

如果你的業主犯了以下任何罪行,你可以申請RRO(《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40(3)條):

最常見的依據是經營未領牌的HMO。

罪行

法例

經營未領牌的HMO

《Housing Act 2004》第72條

經營未領牌住宅(選擇性/附加領牌地區)

《Housing Act 2004》第95條

違反改善通知

《Housing Act 2004》第30條

違反禁止令

《Housing Act 2004》第32條

以暴力協助進入

《Criminal Law Act 1977》第6條

非法驅逐或騷擾

《Protection from Eviction Act 1977》第1條

違反禁止令

《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21條

最常見的依據是經營未領牌的HMO。

是否需要業主被定罪?

不需要。審裁處必須在「排除合理疑點」的標準下信納(即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該罪行已經發生——但業主不一定需要曾被檢控或定罪。你需要在審裁處聆訊中自行證明該罪行。

就未領牌HMO案件而言,通常需要證明:

  1. 該物業屬HMO(3人或以上、2個或以上家庭、共用設施)

  2. 該物業需要牌照(適用強制、附加或選擇性領牌)

  3. 在索償期間,該物業並無有效牌照

  4. 業主沒有有效抗辯理由

「妥為提出」抗辯

根據《Housing Act 2004》第72(4)(b)條,若業主能證明以下事項,即可構成法定抗辯:

  • 已「妥為提出」牌照申請(properly submitted),以及

  • 該申請尚未獲裁定或撤回

這是一個具爭議的範疇。關鍵問題包括:

  • 「妥為提出」是否只代表已遞交,還是申請必須完整且有效?

  • 如果申請已遞交,但缺少文件,會怎樣?

  • 申請「妥為提出」的確實日期,與牌照正式批出日期有何分別?

這對RRO期間很重要。如果業主在2025年7月申請,而牌照在2025年9月批出,業主可能會主張未領牌期間在7月已結束(即申請「妥為提出」時),而不是9月(正式批出時)。租客則可能持相反意見。

時限:何時申請
你必須在罪行發生日期起計12個月內提出申請(《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41(2)條)。

  • 你只能追討在罪行期間支付的租金——不能追討開始前或結束後的租金

  • 最高索償額為12個月租金

  • 如果罪行持續超過12個月,你只能追討最近12個月的租金

你可以拿回多少?

最高:12個月租金
審裁處可裁定退還在罪行期間支付的最多12個月租金。

審裁處必須裁定最高金額的情況
在以下情況下,審裁處必須裁定全額:

  • 業主已就該罪行被定罪,或已收到金錢罰款(民事罰款),以及

  • 申請由當地政府提出

審裁處有酌情權的情況
在大多數租客提出的申請中(即業主未被定罪),審裁處可酌情決定金額。它必須考慮:

  • 業主的財務狀況——他們是否有能力付款?

  • 業主的行為——他們是否知道牌照要求?有否嘗試遵從?

  • 業主是否曾就RRO適用罪行被定罪

  • 租客的行為——你是模範租客,還是問題的一部分?

  • 罪行的嚴重性——上級審裁處在Ficcara v James [2023]一案中指出,未有就HMO領牌「並非最嚴重的RRO罪行之一」,這意味著相比非法驅逐等情況,較低賠償額可能更合適

扣減項目
審裁處可扣減:

  • 已包含在租金內、由業主支付的公用服務費用(煤氣、電力、水、差餉、市寬頻)

  • 就業主特別好或特別差的行為作出調整

  • 就租客行為作出調整

住房補助與Universal Credit:一個關鍵分別

如果你部分租金是由住房補助或Universal Credit的住屋開支部分支付,你未必可以自行追討該部分。

如果你領取UC並由你自己向業主付款,該租金會視為由你支付。若住房補助是直接支付給業主,該金額屬於市政府的索償。

誰支付了租金?

誰可以申請RRO?

租客親自支付全部租金

租客申請全額RRO

住房補助直接支付給業主

當地政府申請該部分

UC住屋部分支付給租客,租客再支付給業主

租客申請——因為是你支付的

混合情況:租客支付一部分,HB/UC支付一部分

租客申請其部分;LA申請其餘部分

這個分別對領取福利的租客非常重要。如果你領取UC並由你自己向業主付款,該租金會視為由你支付。若住房補助是直接支付給業主,該金額屬於市政府的索償。

如何申請:逐步說明

  1. 確認該物業應否領牌

    • 查看你所在市議會的公開牌照登記冊(大多可於網上搜尋)

    • 提交資訊自由(FOI)申請,要求提供領牌狀況及日期

    • 查看你所在地區是否適用強制、附加或選擇性領牌

  2. 收集證據

    • 租約

    • 租金支付紀錄(顯示每月付款的銀行月結單)

    • 市議會牌照登記結果或FOI回覆

    • 就物業狀況與業主的任何往來文件

    • 入住人數及家庭數目的證據(以證明HMO身份)

  3. 向第一審審裁處提出申請

    • 申請須提交至第一審審裁處(物業審裁處)

    • 使用審裁處的申請表(可於GOV.UK取得)

    • 費用:通常為£100–£300(遠低於郡法院)

    • 你不需要律師——審裁處是為自行訴訟人士而設

  4. 出席聆訊

    • 聆訊可以親身出席或遠程(視像)進行

    • 比法庭較少程序性,但你仍需清楚提交證據

    • 舉證責任在你身上——排除合理疑點

作為收樓訴訟中的反申索之RRO
如果你的業主已提出第8條收樓程序並追討租金欠款,RRO申索(或其可能性)是一個有力的談判工具:

  • RRO金額可用作對租金欠款的衡平抵銷

  • 如果你的RRO申索超過欠租,淨結果對你有利

  • 即使在審裁處另行追討,也可顯示業主的不法行為

《Renters’ Rights Act 2025》:24個月RRO?
《Renters’ Rights Act 2025》包含將RRO最高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24個月的條文。不過,這項改動屬前瞻性——實施日期尚未確認。預計會與整部法案的生效時間一致(由2026年5月起),但請留意最新的實施路線圖。

Caira可以如何協助
Caira可以協助你處理RRO流程:

  • 查核領牌狀況:了解你的物業是否應該領牌

  • 計算你的索償:根據已付租金及罪行日期計出最高RRO金額

  • 草擬你的申請:準備一份有結構的審裁處申請

  • 理解「妥為提出」抗辯:評估業主的抗辯是否有可能成功

  • 為聆訊作準備:整理你的證據與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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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財務、稅務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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