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正經歷分居或離婚,向舊伴侶送達法庭文件常是一場噩夢。
如果他們迴避你、身處海外,或拒絕溝通,情況就更棘手。
上門親自遞交文件的時代正漸漸過去。
現今,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庭已承認,人們會透過多種方式溝通:
電郵、WhatsApp、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
為何送達文件至關重要
在法庭作出具影響力的命令前,必須確保當事人知悉訴訟。
法律上稱為「親自送達」,即當面遞交。若對方蓄意躲避,或你們只在社交媒體聯絡?
現在,法律正隨時代進步。
替代送達:不只限於律師
近期案件如 Collardeau v Fuchs [2025] 顯示,
若無法親自送達,法庭樂意授權替代送達。
你可申請透過電郵、WhatsApp、Messenger 或舊伴侶常用的平台送達文件。
關鍵重點:
法庭首要考慮公平,確保對方知曉訴訟並有機會回應。
你需要提供對方有使用該平台的證據(如對話紀錄、已讀標記、截圖)。
法庭只有在確信不會造成不公的情況下,才會允許替代送達。
這意味着送達方式必須能有效讓對方知悉文件,而非讓其對訴訟一無所知。若法庭感到滿意,便會發出命令,允許你透過這些現代方式送達文件。
簡而言之,法庭在實用性與公平性之間尋求平衡,確保無人因送達方式而受不公對待。
Collardeau v Fuchs [2025] EWFC 413:案件人物與送達爭議
此案中,原告 Alvina 控告被告 Michael 藐視法庭。
因被告違反了長期財務救濟訴訟中的法庭命令。
該命令禁止其出售美國物業及干擾英國法庭命令在海外的執行。
Fuchs 先生未親自出庭,而是由大律師代表參訟。
他於海外工作居住,令親自送達極為困難。
法官因此授權將所有文件(包括法庭命令)發送至其官方商業電郵。
證據顯示他有使用該電郵,並曾在該處接收文件。

在關鍵聆訊中,Fuchs 先生遠端出席,深知法庭命令內容。
法庭裁定電郵送達有效且公平,他已清楚知悉所違反之命令。
即使沒有親自送達,法庭亦確信繼續進行藐視法庭申請並無不公。
何謂有效證據?
申請替代送達時,應盡量收集以下證明:
近期對話的螢幕截圖。
對方已讀訊息的證明(如藍色雙勾、已讀通知)。
確認該電郵或社群帳戶目前仍由對方使用。
提供的證明越充分,法庭批准的機會就越高。
如舊伴侶無視文件怎麼辦?
若你已按法庭授權的方式送達文件,而對方仍不予理會,
法庭仍可繼續進行訴訟。
重點在於他們是否有公平的參與機會,而非他們有否回應。
無法親自送達,無須驚慌
許多人擔心,無法以「傳統方式」送達文件會導致案件告吹。
此案例表明,法庭會考量現代人的溝通現實。
若對方刻意逃避或躲藏,只要情況公平,法庭可寬免送達的技術缺陷。
清單:在家庭訴訟中申請替代送達
收集對方使用該平台的證明(如近期電郵、WhatsApp 訊息、Facebook 對話等)。
記錄所有嘗試聯絡及送達文件的憑據(如截圖、傳送報告、已讀通知)。
填寫 C2 表格向法庭申請替代送達,並解釋無法親自送達的原因。
確保擬用的送達方法能讓對方知悉文件,且不會造成不公。
獲批後,必須嚴格遵守法庭的指示進行送達。
保留文件已透過該授權方式發出(及最好已接收)的證明。
結語
現代生活需要現代的手法。不論是 WhatsApp、Facebook、iMessage、微信、Instagram 還是電郵,
法庭正適應人們的真實溝通方式。
若你在送達文件上面臨困難,你並非孤立無援,有很多可行方法能推動個案。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在採取行動前,請務必先評估個人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