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方 | 可否使用中斷條款? | 如何終止租約 | 關鍵變化 |
|---|---|---|---|
業主 | 否(第21條已廢除) | 僅限法定理由 | 限制更多,預設為定期租約 |
租客 | 是(透過通知) | 發出通知終止 | 保障更大,更易遷出 |
了解如何及何時終止租約,是租務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不論您是業主還是租客,這點都至關重要。
《2024-25年租客權利法案》為私營租務市場帶來了巨大變革。
傳統的「中斷條款」亦迎來了重大轉變。
以下是您需要知道的資訊,將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為您講解。
為什麼中斷條款如此重要?
中斷條款以往讓業主和租客雙方,均可在固定租期屆滿前(通常為六個月後)提早終止租約。
隨著新法案實施,形勢已改變,您的權利和責任亦有所不同。
定期租約是什麼意思?
定期租約是指以滾動形式(通常按月)延續的租賃協議,而非固定租期。
業主或租客只要給予適當通知,即可終止租約。
一般而言,租客須提早一個月通知,業主則須提早兩個月。
除非收到通知,否則租約將在每個周期結束時自動續期。
業主須知
第21條「無過錯」驅逐已被廢除。業主不能再在無具體理由下,利用中斷條款終止租約。
若想終止租約,必須依賴法定理由。
例如嚴重欠租、計劃出售物業或需收回自住。定期租約現已成為預設模式。這意味著多數租約將按月滾動。
含有傳統中斷條款的固定期限合同正被逐步淘汰。新租約中的任何中斷條款必須符合新法例。
且不得凌駕於該法案對租客的保障之上。曾有討論試圖為小型業主恢復第21條或固定期限,但最終法例並未採納。
租客須知
租客現在享有更大的保障。
除非有合法的法定理由,否則業主不能利用中斷條款終止您的租約。您仍可透過發出通知(通常為一個月)來終止定期租約。
您不會受到固定期限中斷條款的束縛。法案並未阻止您搬離,只要您按規定給予通知即可。
即使辯論中曾有提議,但法例並無條款強制您在業主因自住或售樓要求您搬走時,放棄最後一個月的租金。
這對您意味著什麼?
如果您是業主,您需要熟悉新的法定收回物業理由,並更新您的租約協議。
如果您是租客,您可以住得更安心。因為您知道,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業主不能要求您搬走。
正考慮終止租約,或擔心自己的權利?
請花時間了解新規則。做好準備是避免驚訝和失望的最佳方法。
如果您遇到特定情況,或想知道在新例下如何終止租約,可隨時與 Caira 傾談,獲取清晰易懂的支持。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稅務建議。離婚和退休金事務的結果因人而異,取決於個人情況和提交給法庭的證據。請務必針對您的具體情況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您需要更多細節,我們的文章 《租客權利法案》下容許終止租約的 7 個法定理由是什麼? 或可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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