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摘要:如果你的業主將一間未領牌的HMO出租(或犯了其他某些住宅相關罪行),你可以向第一審審裁處申請租金償還令(RRO),追討在罪行期間你支付的最多12個月租金。你不需要律師,不需要先搬走,而且業主不一定要曾被定罪。本指南會說明誰符合資格、如何申請、審裁處會考慮甚麼,以及你實際上可以預期甚麼。
甚麼是租金償還令?
租金償還令(RRO)是第一審審裁處(物業審裁處)發出的法律命令,要求你的業主向你退還租金。RRO 由《Housing Act 2004》引入,並由《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40–52條)擴大適用範圍。
RRO可要求退還最多12個月租金——不只是象徵性金額,而是可能高達數千英鎊。目的很簡單:違反住屋法例的業主,不應從他們在違法期間收取的租金中獲利。
哪些罪行符合RRO資格?
如果你的業主犯了以下任何罪行,你可以申請RRO(《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40(3)條):
最常見的依據是經營未領牌的HMO。
罪行 | 法例 |
|---|---|
經營未領牌的HMO | 《Housing Act 2004》第72條 |
經營未領牌住宅(選擇性/附加領牌地區) | 《Housing Act 2004》第95條 |
違反改善通知 | 《Housing Act 2004》第30條 |
違反禁止令 | 《Housing Act 2004》第32條 |
以暴力協助進入 | 《Criminal Law Act 1977》第6條 |
非法驅逐或騷擾 | 《Protection from Eviction Act 1977》第1條 |
違反禁止令 | 《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21條 |
最常見的依據是經營未領牌的HMO。
是否需要業主被定罪?
不需要。審裁處必須在「排除合理疑點」的標準下信納(即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該罪行已經發生——但業主不一定需要曾被檢控或定罪。你需要在審裁處聆訊中自行證明該罪行。
就未領牌HMO案件而言,通常需要證明:
該物業屬HMO(3人或以上、2個或以上家庭、共用設施)
該物業需要牌照(適用強制、附加或選擇性領牌)
在索償期間,該物業並無有效牌照
業主沒有有效抗辯理由
「妥為提出」抗辯
根據《Housing Act 2004》第72(4)(b)條,若業主能證明以下事項,即可構成法定抗辯:
已「妥為提出」牌照申請(properly submitted),以及
該申請尚未獲裁定或撤回
這是一個具爭議的範疇。關鍵問題包括:
「妥為提出」是否只代表已遞交,還是申請必須完整且有效?
如果申請已遞交,但缺少文件,會怎樣?
申請「妥為提出」的確實日期,與牌照正式批出日期有何分別?
這對RRO期間很重要。如果業主在2025年7月申請,而牌照在2025年9月批出,業主可能會主張未領牌期間在7月已結束(即申請「妥為提出」時),而不是9月(正式批出時)。租客則可能持相反意見。
時限:何時申請
你必須在罪行發生日期起計12個月內提出申請(《Housing and Planning Act 2016》第41(2)條)。
你只能追討在罪行期間支付的租金——不能追討開始前或結束後的租金
最高索償額為12個月租金
如果罪行持續超過12個月,你只能追討最近12個月的租金
你可以拿回多少?
最高:12個月租金
審裁處可裁定退還在罪行期間支付的最多12個月租金。
審裁處必須裁定最高金額的情況
在以下情況下,審裁處必須裁定全額:
業主已就該罪行被定罪,或已收到金錢罰款(民事罰款),以及
申請由當地政府提出
審裁處有酌情權的情況
在大多數租客提出的申請中(即業主未被定罪),審裁處可酌情決定金額。它必須考慮:
業主的財務狀況——他們是否有能力付款?
業主的行為——他們是否知道牌照要求?有否嘗試遵從?
業主是否曾就RRO適用罪行被定罪
租客的行為——你是模範租客,還是問題的一部分?
罪行的嚴重性——上級審裁處在Ficcara v James [2023]一案中指出,未有就HMO領牌「並非最嚴重的RRO罪行之一」,這意味著相比非法驅逐等情況,較低賠償額可能更合適
扣減項目
審裁處可扣減:
已包含在租金內、由業主支付的公用服務費用(煤氣、電力、水、差餉、市寬頻)
就業主特別好或特別差的行為作出調整
就租客行為作出調整
住房補助與Universal Credit:一個關鍵分別
如果你部分租金是由住房補助或Universal Credit的住屋開支部分支付,你未必可以自行追討該部分。
如果你領取UC並由你自己向業主付款,該租金會視為由你支付。若住房補助是直接支付給業主,該金額屬於市政府的索償。
誰支付了租金? | 誰可以申請RRO? |
|---|---|
租客親自支付全部租金 | 租客申請全額RRO |
住房補助直接支付給業主 | 當地政府申請該部分 |
UC住屋部分支付給租客,租客再支付給業主 | 租客申請——因為是你支付的 |
混合情況:租客支付一部分,HB/UC支付一部分 | 租客申請其部分;LA申請其餘部分 |
這個分別對領取福利的租客非常重要。如果你領取UC並由你自己向業主付款,該租金會視為由你支付。若住房補助是直接支付給業主,該金額屬於市政府的索償。
如何申請:逐步說明
確認該物業應否領牌
查看你所在市議會的公開牌照登記冊(大多可於網上搜尋)
提交資訊自由(FOI)申請,要求提供領牌狀況及日期
查看你所在地區是否適用強制、附加或選擇性領牌
收集證據
租約
租金支付紀錄(顯示每月付款的銀行月結單)
市議會牌照登記結果或FOI回覆
就物業狀況與業主的任何往來文件
入住人數及家庭數目的證據(以證明HMO身份)
向第一審審裁處提出申請
申請須提交至第一審審裁處(物業審裁處)
使用審裁處的申請表(可於GOV.UK取得)
費用:通常為£100–£300(遠低於郡法院)
你不需要律師——審裁處是為自行訴訟人士而設
出席聆訊
聆訊可以親身出席或遠程(視像)進行
比法庭較少程序性,但你仍需清楚提交證據
舉證責任在你身上——排除合理疑點
作為收樓訴訟中的反申索之RRO
如果你的業主已提出第8條收樓程序並追討租金欠款,RRO申索(或其可能性)是一個有力的談判工具:
RRO金額可用作對租金欠款的衡平抵銷
如果你的RRO申索超過欠租,淨結果對你有利
即使在審裁處另行追討,也可顯示業主的不法行為
《Renters’ Rights Act 2025》:24個月RRO?
《Renters’ Rights Act 2025》包含將RRO最高期限由12個月延長至24個月的條文。不過,這項改動屬前瞻性——實施日期尚未確認。預計會與整部法案的生效時間一致(由2026年5月起),但請留意最新的實施路線圖。
Caira可以如何協助
Caira可以協助你處理RRO流程:
查核領牌狀況:了解你的物業是否應該領牌
計算你的索償:根據已付租金及罪行日期計出最高RRO金額
草擬你的申請:準備一份有結構的審裁處申請
理解「妥為提出」抗辯:評估業主的抗辯是否有可能成功
為聆訊作準備:整理你的證據與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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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財務、稅務或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