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本文所有內容均描述政府於 2026 年 6 月正公開諮詢中的建議。現時尚未成為法律。最終立法——如獲通過——可能與本文所述大相逕庭。毋須驚慌或即時採取行動。
英格蘭及威爾斯約有 350 萬對伴侶 同居而沒有結婚。近半數人以為自己享有「common law marriage」權利。其實並非如此。無論你們同居多久,或是否有子女,英格蘭及威爾斯都沒有這種法律地位。
政府於 2026 年就「A Fairer End to Relationships」展開的諮詢,建議為同居伴侶設立首個專門法律框架。以下會說明現行法律、政府 現正建議 的內容,以及一些值得你冷靜、按自己步伐思考的實際事項。
法律:現況 vs. 可能如何改變
情況 | 現行法律 | 建議內容 |
|---|---|---|
同居 5 年後分開,沒有子女——伴侶擁有住所 | 必須根據 TOLATA 1996 證明對物業有法律權益。沒有贍養費,亦不能申索退休金。 | 在 3 年後 可能 可提出以需要為基礎的申索:住屋、資本及收入需要 |
同居 5 年後分開,並育有子女 | 只可申請子女贍養費。你個人不會獲得任何補償。 | 建議豁免 3 年最低門檻。照顧者 可能 可就自身需要提出申索 |
同居 18 個月,並育有子女 | 只可申請子女贍養費 | 建議豁免 3 年最低門檻 —— 可由分居起 可能 提出申索 |
伴侶無遺囑離世 | 無論關係長短,你都不會自動繼承 任何 東西 | 政府 建議 合資格同居伴侶可繼承——最低合資格年期仍在諮詢中 |
你為照顧子女而放棄工作或減少工時 | 完全沒有法律承認 | 法院 可能 在評估收入及退休金需要時考慮此因素 |
你有 資產並想保護它們 | 現行法律下無需正式步驟 | 建議框架將自動適用——伴侶需要正式選擇退出 |
如果你資金較少並想獲得保障
在建議框架下,指導 原則會是 需要 —— 而非平均分配。建議並不會將同居伴侶的資產 50:50 分割。法院會考慮你真正需要甚麼,才能達致財務獨立,可能包括:
住屋 —— 你能否找到合適住處?
收入 —— 尤其是你因照顧子女而減少收入或離職
退休金 —— 離開職場多年會令供款出現實際缺口
健康需要 —— 如你因疾病或殘疾而獲得經濟支援
關係長度 —— 關係較短,較可能只獲有限度裁定
諮詢亦建議,法院可在評估你的需要時,考慮你在關係 期間 作出的、影響你財務狀況的決定——例如減少工時照顧子女。酌情或奢侈品將不包括在內。持續性贍養付款只會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嚴重健康問題或殘疾)才可獲批,而且會有時限,不會作無限期命令。
提醒:以上只是建議。諮詢仍然開放。最終法律如獲通過,可能與上述內容有重大差異。
兩個值得留意的建議門檻
3 年 同居後才可進入該框架——如你們共同育有家庭子女,建議可 豁免
分居後 2 年 內提出申索——之後你可能會完全失去權利
證據——值得慢慢思考的事
無論這些建議最終會否成為法律,保存你們共同財務生活的紀錄,都是良好做法。在 現行 法律(TOLATA 1996)下,如出現物業爭議,財務貢獻的證據已可相關。毋須急於處理,但值得知道哪些資料有用:
證明關係真實而穩定:
聯名租約、聯名 銀行戶口、聯名水電煤賬單
家庭醫生或學校信件,列明你們二人同一地址
證明財務貢獻:

銀行月結單顯示你支付租金、按揭、賬單,或資助裝修
你何時及為何減少工時的紀錄
你親自承擔的子女照顧費用證據
證明財務需要:
顯示你所在地區住屋成本相對你收入的證據
退休金紀錄,顯示因多年離職而出現的供款缺口
如健康或殘疾屬相關因素,則提供醫療證據
以上資料毋須急於整理——但知道哪些有用,便不會在未經思考下丟棄。
如果你有資產並想保護它們
根據建議,該框架將會是 預設不退出 —— 即一旦你符合資格,便可能自動適用,除非雙方正式同意退出。要在建議保障下有效退出,需:
一份以 契據形式簽立 的書面協議——不是信件,也不是口頭協議
雙方均作出 全面財務披露——收入、資產、債務、退休金
每一方各自獲得 獨立法律意見
簽署聲明,確認雙方明白自己放棄的是甚麼權利
政府建議,披露及法律意見要求均不可透過協議豁免。
值得知道的是,現時根據既有合約法擬定的同居協議,已具有法律效力 —— 不論未來框架如何。這並非需要急於處理的事,但它本身已是一個現存工具。
即使在建議框架下,裁定金額亦會設上限:同居伴侶所得不會 多於 在其他情況相同下離婚時可獲的金額。該框架以需要為本,而非財富共享——並無建議以 50:50 分割作為起點假設。
身故時:準備好時便立遺囑
諮詢建議,如伴侶無遺囑離世,合資格同居伴侶可按類似配偶的基礎繼承。然而,無遺囑繼承權的最低合資格年期仍在諮詢中 —— 法律委員會先前建議為五年(如雙方沒有共同子女),而政府尚未定案。遺產稅及退休金權益明確不屬於本次諮詢範圍。
諮詢文件本身指出,無遺囑繼承規則只是法律後備安排,並 明確鼓勵每個人立遺囑,尤其是有特定意願、重組家庭,或與前段關係所生子女的情況。遺囑仍是最可靠的方法,確保你的遺產按你意願分配——無論在現行法律下,還是未來任何法律下。
關於時間:毋須過度反應
即使這些建議在諮詢後獲批准,幾乎肯定仍會有:
法案通過前的一段 議會審議 期
根據諮詢回應而作出的 重大修改
御准與法律生效之間的空檔 —— 通常為數月以至數年
可能採取 分階段生效,即法律不同部分在不同時間生效
簡而言之:目前並非迫在眉睫。正確反應是提高意識,而非恐慌。了解現行法律的位置——以及它可能走向何方——可讓你在適當時候,在有適當意見下作出更明智決定。
值得留意的事項——按你自己的步伐
你的情況 | 值得知道的事 |
|---|---|
同居 2 年以上,沒有正式協議 | 建議的 3 年門檻尚未成為法律——毋須即時行動 |
有共同子女,無論同居多久 | 按建議,將不設最低年期——當你準備好時,值得了解 |
有資產或物業需要保護 | 同居協議在現行合約法下已具有法律效力 |
尚未立遺囑 | 立遺囑永遠值得——與任何建議改革完全分開考慮 |
最近分居 | 按建議,2 年申索期 可能 適用——如與你有關,值得留意 |
本文僅根據司法部諮詢文件「A Fairer End to Relationships」(2026 年 6 月)。
文中所有建議均受諮詢程序及議會審議影響,並可能大幅更改——甚至完全不獲立法。即使最終通過,法律生效前亦很可能有一段時間,而該生效過程本身亦可能分階段進行。
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亦不表示或暗示需要即時採取任何行動。
